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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途 发表于 2010-04-04 01:58

.争鸣. 蝉发蝉声 兔有兔语

本帖最后由 蝉亦戈 于 2010-4-4 08:17 编辑

.争鸣.

蝉发蝉声   兔有兔语

兔爷按语:近日余途将自己的几则寓言交叶澍老师求教。蝉爷和兔儿爷两位就其中两篇作品的写作和修改问题的讨论引出了文学创作的诸多有意思的话题,我们觉得这些带有普遍意义的话题还是有和更多的寓言作者及文学爱好者分享的价值,现将我们的通信邮件发表在这里,欢迎更多的人发表意见,参与讨论。
   
    高凳上的老鸡(原作)   余途
   
    一只老鸡坐在距地面很高的凳上。他想得到地上的粮食,他饿极了。老鸡够不着,他叫小鸡帮忙。
    小鸡很愿意帮助老鸡,但他无能把粮食送到高处。小鸡说:“你要吃,自己下来拿。”
    高凳上的老鸡说:“不行。我一旦离开高凳,就会失去它。我宁可饿死,也不能没有这个高度。”
    小鸡仍伏在地面吃食。
    老鸡却死了。他彻底离开了他不愿离开的高凳。
   
    (创作于1984年收入华艺出版社2000年版《余途寓言》)

    高凳上的老鸡(蝉爷意见)
  
    一只老鸡坐在距地面很高的凳上。(很高的,凳有多高?缺乏生活真实,会让人觉得不可信)他想得到地上的粮食,他饿极了。老鸡够不着,他叫小鸡帮忙。
   
    小鸡很愿意帮助老鸡,但他无能把粮食送到高处。(这样的语言,干,欠生动。)
   
    小鸡说:“你要吃,自己下来拿。”
   
    高凳上的老鸡说:“不行。我一旦离开高凳,就会失去它。(直白了。)我宁可饿死,也不能没有这个高度。”
   
    小鸡仍伏在地面吃食。
   
    老鸡却死了。他彻底离开了他不愿离开的高凳。(直白,无回味。)(注:括号内红字系蝉语。)

            
     高位上的老鸡          修改:蝉爷
   
    一只老公鸡拼了命总算飞到了屋顶,心想居高临下,怎么也得坐稳了。

    它得意不到半天,不争气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眼看晒场上满地金黄的谷子,他够不着,“小的们给送点吃的上来,快点!”
   
    一群小鸡看着老鸡,喃喃道:“咱上不来啊,只有您自己下来吃了。”
   
    老鸡一听火了,“下来?亏你们想得出来,我能到这高位,容易吗!宁可饿死,咱也不能没了这高度。”
   
    鸡群仍伏在地面吃食,没去理它。
   
    过了几天,人们发现房顶有只死鸡,奇怪的是,没倒下,端坐得稳稳的。



     耳    朵     余途

  耳朵没声了我才知道耳朵有用。
  我给领导看门,看了六年。进领导门的人越来越多,出领导门的人也越来越多。领导屋里一般没声,偶尔有声。有时领导大笑,有时大吼,有时进去的人大哭,有时大叫。领导问我听见什么了,我说外面什么也听不见。
  这两天常有个女子进出领导的门,其实我什么都没听,领导总问我听到了吗,我想领导是在考验我。
  正月十五,领导放假,我还是看门。
  满城都是烟花爆竹。
  我正看得听得满心欢喜,头上一声炸响,我就倒地了。事后有人帮我擦了血,比划说是爆竹崩的,我脑袋嗡嗡响,却什么也听不见了。
  领导问我,听得见吗?
  我说:“真的听不见了。”
  领导的秘书写给我说:“耳朵可是有用呀!”
    我这回知道了。

(选自《城市晚报》2009年4月2日、《百花园小小说原创版》2009年11、中国戏剧出版社2009年版《中国蚂蚁小说十六家》、《快乐童话故事》2010年1期)

   蝉改:

      耳    朵
   
    耳朵没声了我才知道耳朵有用。
  
    我给局长看门,看了六年,进局长门的人越来越多,出局长门的人也越来越多。局长室里一般没声,偶尔有声。有时局长大笑,有时大吼;有时进去的人大哭,有时大叫。领导问我听见什么了,我说外面什么也听不见。
  
    这两天一个时髦女子常进出局长室,其实我真没听,局长却总问我听到什么了吗,我想领导是在考验我。
  
    正月十五,我还是看门,满城都是烟花爆竹,我去门外看热闹,正看得满心欢喜,头上“轰”地一声炸响,我就倒地了。事后有人帮我擦了血,比划说是爆竹崩的,我脑袋嗡嗡响,什么也听不见了。
  
    领导来看我,问听得见吗?我不知他说什么,局长秘书写给我看:“耳朵可是有用的呀!”
   
    这回我知道了。


兔儿爷给蝉爷的信

    蝉爷:
   
    首先要谢谢你所做的一切!
   
    哈哈,不过,蝉发蝉声,兔有兔语,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也叫百鸟争鸣,可能蝉声更动听,兔叫则不那么美。
   
    如果不算不谦虚,我就和蝉讨论几句。
   
   “高凳”在那篇寓言里也是一个寓体,选用是有用意的,暗喻高高在上的位置,也是一种权力的象征,这在中国古代及各国皇宫贵族乃至今天的政治座位大多如此,我倒觉得这个比“高位”更文学、更形象,也更有想象空间,不缺乏生活基础。其他使作品生动的改写当是我学习的地方,但是,我的构思和语言有特点也好有局限性也罢,只留下寓意为原作者的改写方法让我总感到那已不是我的作品。
   
    我让我夫人看了修改前后的作品,她说原作好。当然这是爱屋及乌不足为证。
   
    另外,你说《耳朵》改编最妙之处是秘书拿纸写才可以使耳聋者明白对话的问题是什么。实际上,对一个耳聋患者来说,他是在听不到别人说话后,自己表达:“这回真的听不见了。”既可理解为条件反射回答别人的问话,也可理解为痛苦的自言自语,愚以为不是自相矛盾。
   
    你看,我这是不是有点不识好歹呀?哈哈,蝉,谁让我和你熟“知了”呢,你也要接受承受力的考验。
   
    扫墓回家了吗?电视说贵阳久旱逢甘露,我想也是清明时节雨纷纷的一种印证。

    兔儿爷

蝉爷复兔儿爷信

   兔儿爷:

     “高凳”之说,不用解说,蝉要连这都不知道,就不是蝉了。文学是形象的,称之为“凳”,再高也高不到哪里去。所以要让鸡上更高的高位。有点水平的不会不懂你的“凳”。只是,你的“凳”是明写,改后的“凳”不见了,却跑去人心中了。
   
    你说的《耳朵》改编最妙之处,错,那不是我的话,谁说的,不用问,就看说的对不对。你的辩,口说行,而靠文字表达的作品,有漏洞。《耳朵》是篇佳作,可让人过目不忘!
   
    有句话,你是说对的,一个好编辑,在改稿时要尽可能保留原作者风格。这次是个例外,也是有意“打击”你。为什么要打,是因你写作起步早,下的功夫多,你应该比现在更有影响,作品也应更能引起反响,问题所在,蝉已和你说了很多,就因为太熟加上作者对自己东西珍爱的共性,兔看不清,睡不醒,哈,促你认真想去。
   
   最高兴的是你夫人说你写的好,哈,这比什么都重要!不过你妈说看不懂你的有些东西,也很重要,她的爱不比你夫人浅!
   
   你要愿意可把我批在你的原作上加红字的那份和改稿。加上你的原信和蝉的回信一起发到博上,甚至论坛上去,你喜欢火热的认真的讨论,那就试一次。你的博,粉丝不少,让他们代蝉安抚你“受伤”的心,哈。
   
   才回来,见信马上回。呵呵,呡树汁去也!
   
     蝉爷

张一成 发表于 2010-04-04 07:29

坐上沙发,慢慢阅读。

鸽子树 发表于 2010-04-04 07:33

蝉兔相争,寓夫获益!:lol

笑尘天涯 发表于 2010-04-04 07:38

二位高手老师的谨严治学精神值得我辈学习!:victory: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04-04 07:59

:lol好像有个小朋友问,这里为啥称“爷”?兔,也叫爷?哈,看了上帖,他应该没疑问了,兔当得起“爷”!:victory:我把帖编美观点。论坛需要认真的研讨,请大家只管直言,不要顾忌是谁说的,忘了人,只看文。特别是别担心蝉的承受力,因为蝉后面也有一个“爷”字;P:loveliness:

谢炳琪 发表于 2010-04-04 08:07

看后,我觉得《老鸡》那篇蝉声比较动听,更加形象化!

文灿 发表于 2010-04-04 08:16

慢慢品味了:)

长白岳桦 发表于 2010-04-04 09:05

我认为“蝉爷”改后的《老鸡》不仅生动,而且更易让人理解。

水鸭子 发表于 2010-04-04 09:08

本帖最后由 水鸭子 于 2010-4-4 10:30 编辑

高位上的老鸡                    

原作:兔爷 修改:蝉爷
   
    一只老公鸡拼了命总算飞到了屋顶,心想居高临下,怎么也得坐稳了。它得意不到半天,不争气的肚子便饿得“咕咕”叫了。它眼看晒场上满地金黄的谷子,即眼馋,又懒得下,于是大嚷道:“小的们,快点给我送点吃的上来!”
   
    一群小鸡,看着房上的老鸡,喃喃道:“咱上不去啊,只有您自己下来吃了。”
   
    老公鸡一听火了:“下来?亏你们说得出口!我能到达这高位,容易吗?”老公鸡说完,心想:我宁可饿死,也不能没了这高度!
   
    鸡群仍在地面吃食,没去理它。
   
    过了几天,人们发现房顶有只死鸡;奇怪的是,它没倒下,端坐得稳稳的。



————凑下热闹。动下标点。

清浅 发表于 2010-04-04 10:59

也凑热闹发个言
《高凳上的老鸡》原作很有寓言味,蝉提出不生动,直白等也确需要修改。叶老师的改文更故事化,更生动、宜读!
《耳朵》我赞同余途说的:“这回真的听不见了。”既可理解为条件反射回答别人的问话,也可理解为痛苦的自言自语。甚至可能理解为让局长彻底放心的意思!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04-04 11:39

清浅的话,引起我思考。怎么能堵塞漏洞 ,而又保留作者想突出的东西,再改一下,这样是否好些:


    领导来看我,我说:“这回真的听不见了。”局长写给我看:“耳朵可是有用的呀!”
   
    这回,我知道了。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04-04 11:57

本帖最后由 桂剑雄 于 2010-4-4 15:53 编辑

兔爷不愧为寓言名家,创作的作品,别具一格,值得熊认真学习!

兔语:领导问我,听得见吗?
我说:“真的听不见了。”
领导的秘书写给我说:“耳朵可是有用呀!”
我这回知道了。




蝉言:领导来看我,问听得见吗?我不知他说什么,局长秘书写给我看:“耳朵可是有用的呀!”

熊觉得:蝉此处尤改得好!原文显得有点自相矛盾(至少没有表述清楚)……

此外,兔语实际上,对一个耳聋患者来说,他是在听不到别人说话后,自己表达:“这回真的听不见了。”既可理解为条件反射回答别人的问话,也可理解为痛苦的自言自语,愚以为不是自相矛盾。]——这话貌似有道理,但经不起推敲:既然这个耳朵不是“原装”的“耳聋患者”,那他的主人断然没有这方面的“生活基础”,因此,似这样构思,只能说是兔爷在那里想当然耳!——当然,熊认为,如果兔坚持自己的意见,那也可以这样改

领导问我,听得见吗?
不知道他说什么,一边摇头,一边痛楚地:“真的听不见了。”
领导的秘书写给我说:“耳朵可是有用呀!”
我这回知道了。



另外,兔爷关于“高凳”与“屋顶”的高论,熊更不敢苟同——文学来源生活,姑且不说前者没有指出具体的高度,仅一只鸡(饿)死在“高凳”上这一点,就让人觉得编造痕迹太浓。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04-04 12:30

本帖最后由 蝉亦戈 于 2010-4-6 16:43 编辑

熊爷,读得很细:victory:,一只鸡(饿)死在“高凳”上这一点,就让人觉得编造痕迹太浓。----这一句似可推敲;P。有个懒人的故事,他躺在床上,家人给他脖子上挂了饼,外出许久回来,见他饿死了,原来他只吃了嘴边的几口,远点的,他懒得去吃,哈。我说兔缺乏生活真实,是指鸡“坐在距地面很高的凳上”。凳有多高?高得像房顶,那叫凳吗:lol那是鬼子修得碉堡;P我也知道兔儿爷为什么要把“凳”拔高,不拔高,他后面写的“老鸡够不着,他叫小鸡帮忙。”不是更不真实了吗。但他又忘了,凳就是凳,是拿来坐的,不是拿来爬的。写作真是件苦差事,一不留神就会顾此失彼,没有真爱的,玩不下去!:L

黄岩石 发表于 2010-04-04 17:41

一切艺术的真实都源于生活的真实,脱离生活的真实,都应该认为是虚假的。争鸣很好,获益匪浅矣!

黄岩石 发表于 2010-04-04 18:18

福音
仲春闻蝉鸣,
触目又惊心。
寓坛树新风,
佳话在途中。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04-04 18:27

仇校长,我倒以为寓言是可以“脱离现实生活真实”的,寓言就这么妙,看似荒诞,却比原生态真实更真实。:loveliness:当然借用动物说话,那还是要符合该动物特点和科学的。:handshake

余途 发表于 2010-04-04 19:07

认真看着,各种意见都让我受益。同意与否另贴沟通。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04-04 19:09

兔爷,你也要参与讨论,否则,争鸣,争不起来的,鸣也不会长:handshake

黄岩石 发表于 2010-04-04 19:20

领教蝉爷意见。只是觉得荒诞也要来自生活的真实。即你说的科学性,对吧!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04-04 19:26

认真看着,各种意见都让我受益。同意与否另贴沟通。
余途 发表于 2010-4-4 19:07

干嘛要另帖沟通?点一下"引用",说就行了,一"另",又"另"散了:$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04-04 23:35

.争鸣.

蝉发蝉声   兔有兔语

兔爷按语:近日余途将自己的几则寓言交叶澍老师求教。蝉爷和兔儿爷两位就其中两篇作品的写作和修改问题的讨论引出了文学创作的诸多有意思的话题,我们觉得这些带有普遍意义的话题还 ...
余途 发表于 2010-4-4 01:58

我以为金圣叹不在了,原来并非如此啊!——这是我看了“高凳上的老鸡(蝉爷意见)”后脑海里自然跳出的文字。——很喜欢红字部分,受益!改后的文章更是精妙,尤其是结尾,让我回味了好半天。

黄岩石 发表于 2010-04-05 07:18

“这次是个例外,也是有意“打击”你。为什么要打,是因你写作起步早,下的功夫多,你应该比现在更有影响,作品也应更能引起反响,问题所在,蝉已和你说了很多,就因为太熟加上作者对自己东西珍爱的共性,兔看不清,睡不醒,哈,促你认真想去。”
     蝉爷是用心良苦,另有所图。长期写儿童寓言,还真不知道成人寓言的怎么回事?免爷的语言有点另类,或或者说很有个性、风格,值得学习,但语言这东西,不容易学,只有欣赏罢了。其他寓友该来一起争鸣,让大家领教,不负两位“爷”的苦心呵!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04-05 08:38

:L熊爷,我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兔儿爷的两篇东西(并未涉及他的整个创作)说了点意见。我有个习惯,看文字时,就是看文,忘掉谁写的,谁说的。我自以为是优点:loveliness:,因为,我对一些评奖,只看人,不看文的现象,深恶痛绝!:@还是个老请求,对蝉的好话最好别说,尽管我知道是真诚的。我有“过敏症”,请诸位谅解:'(我倒是希望大家就文论文争上一鸣,谁错,说谁,管他是蝉,还是兔!说到蝉,我保证不气不怒:loveliness:;说到兔,他要气的话,气死他活该!不过,我信他这点承受力还是有的;P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04-05 08:48

领教蝉爷意见。只是觉得荒诞也要来自生活的真实。即你说的科学性,对吧!
黄岩石 发表于 2010-4-4 19:20
应该是吧,这话题很难几句话说清,我对理论也是一知半解的,至少你不能说羊津津有味地啃着狼肉吧:L 也有人说,就可以,哈,等发稼香港回来,你问他去;P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04-05 08:55

应该是吧,这话题很难几句话说清,我对理论也是一知半解的,至少你不能说羊津津有味地啃着狼肉吧:L 也有人说,就可以,哈,等发稼香港回来,你问他去;P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4-5 08:48

蝉爷有点少见多怪了吧:curse: 现在到处都在唱“羊爱上狼呀,狼爱上羊……”:lol ;P

杨绍军 发表于 2010-04-05 09:27

本帖最后由 杨绍军 于 2010-4-5 09:28 编辑

“羊津津有味地啃着狼肉”,一般情况下这是不可以的,无论寓言还是童话,都要考虑物性,即物体的自然属性。但在特定情况下也是有可能的。狐狸都能吃葡萄,换换口味,羊为什么不能改善改善生活来点狼肉?;P
    另外,关于兔爷的那篇寓言,从纯寓言的艺术特性来看,我认识蝉爷的修改版比较好一些。当然,兔爷可能考虑他的叙述特点和语言特性,但我认为还是改版好,呵呵:)

余途 发表于 2010-04-05 09:39

兔爷,你也要参与讨论,否则,争鸣,争不起来的,鸣也不会长:handshake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4-4 19:09

:loveliness: 平时和蝉讨论时我是争得脸红眼睛红(好像兔眼一直是红的?;P )的。我不怕冒犯他,他也不在乎别人冒犯。坚持文学的人,必有自己的主张,要不就别说自己爱文学。:loveliness: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04-05 10:12

另外,关于兔爷的那篇寓言,从纯寓言的艺术特性来看,我认为蝉爷的修改版比较好一些。当然,兔爷可能考虑他的叙述特点和语言特性,但我认为还是改版好,呵呵------少见,少军,你胆子也搞大了;P,敢和兔夫人唱反调,小心下次她见你时,不瞪你两眼才怪! :curse: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04-05 11:08


:loveliness: 平时和蝉讨论时我是争得脸红眼睛红(好像兔眼一直是红的?;P )的。我不怕冒犯他,他也不在乎别人冒犯。坚持文学的人,必有自己的主张,要不就别说自己爱文学。:loveliness:
余途 发表于 2010-4-5 09:39

现在,我不仅知道兔的眼睛为什么是红的了,而且还知道“守株待兔”的故事原来是有根据的——兔和蝉讨论讨论着,急了,就向蝉栖身的大树撞去……韩非子不好照搬,就改成向露出地面的树根撞去了: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