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6-14 10:29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欣葆认准了一个方向,任你说儿童寓言浅显也好,任你说儿童文学是小儿科也罢,他坚定不移地走了几十年!时间和实践给了他丰厚的回报!他的成就融合在下一代的成长中,坚持为儿童写作,也就是为祖国的未来尽心!:handshake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14 10:55
1#钱欣葆
谢谢叶老师鼓励!
你的《“马上”小猴》等作品也被特作成了音频,我在搜索时发现过。你可以好好找一找。
肯定还有许多网友的作品被制作成了音频,因没有署名或者署的是别人的姓名,故较难查找。如果找到后可以直接去信相关网站交涉,要求署名。 钱欣葆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6-14 11:00
本帖最后由 蝉亦戈 于 2009-6-14 11:04 编辑 由他去吧,没精力和他们扯:loveliness: 但对维权的文友表示敬意和支持!
余途 发表于 2009-06-14 11:06
动漫和音频都是极好的形式。:victory:
石飞 发表于 2009-06-14 17:11
石飞祝贺欣葆兄!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6-15 19:33
欣葆,你说的找到不少...偶而看到还有不少弄到手机的,你看看....:o
故事频道 3g.pp.cn 好的wap网,电脑上wap,wap浏览器,手机网址导...
宰鸡与偷鸡 指驴为马 叶公好马 巴菲特独到之处:股票的回购 巴菲特-与媒体千丝万缕的联系 巴菲特-网上对伯克希尔的研究 故事频道在线:196人 返回故事频道顶端 返回泡泡门户首页 03月31日(二) 06:02 在线23476人 0.125s www.haodewap.com/wapurl/3g.pp.cn/ch/sto/i ... 71K 2009-4-1 - 百度快照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15 20:02
7#蝉亦戈
类似网站我也见过。
我每过一段时间,在网上搜索一下。发现选用本人作品又没有署名或者署别人姓名的,马上通知站长。告知已经涉嫌侵权,要求他把文章去掉。一般站长都照办了。有的去信后继续侵权的仍然有。对于一些非赢利性的网站选用,要求他们署名。 钱欣葆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6-15 20:38
今晚登陆的只有我们俩,哈.:P侵权,我只讨厌那些不署名的出版物,抄袭发表者等,对于非谋利性质,只是因喜欢放进自己的网,博和论坛的,我从来不管,还以高兴的心情去看,去听,我们的创作能飞进寻常百姓家,是作者之幸!正是我了解读者反应的好渠道.看看他们的议论挺好玩的.....:loveliness: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16 07:22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09-6-16 07:30 编辑 维权是为了保护自己 我遭遇的一般性侵权:(对于此类侵权本人比较宽容,寄样书、稿酬就可以了。)
书中选入了我的作品,作品上有作者署名,选入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出版后又没有给我寄样书稿酬。有的虽然在书的“告作者”中说“不知道作者地址”之类的话。按照版权法,实际上也是侵权。我发现有一本书中有我作品,已经出版
6年,增印
21次。我如果不是在出差时偶然发现,可能永远也不会拿到稿酬和样书。
我遭遇的严重性侵权:(此类侵权严重,不明真相的读者会以为是我剽窃了别人作品。)
1、把我原创作品的姓名去掉,“变成”美国、新加坡作家的作品。去信后“译著者”有的已承认“错误”,作了赔偿。
2、把我原创作品的姓名去掉,“变成”伊索寓言、古代寓言、民间故事。去信后有的主编已承认“错误”,作了赔偿。
3、把我原创作品的姓名去掉,署上了别人的姓名。网络上尤其多见,有的已经得到解决,有的仍然在交涉之中。
4、把我原创作品的姓名去掉,篡改题目和篡改部分文字。有的已经得到解决,有的仍然在交涉之中。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6-16 07:48
维权是为了保护自己:victory:欣葆维权既有成果,也有经验,以后遇到问题,大家可向他讨教:handshake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6-16 08:46
欣葆:就我发现的还有很多本,以前我还去问,现在年纪不饶人,精力不济了,哈.:loveliness:但要是很重要的侵权行为,我也会拍案而起的。本会几次大的维权,我都写了文章,我几次在年会上呼吁,协会要有个维权委员会,组织出面为会员维权。下次会我再讲详细点,你也可介绍点经验:victory:
熊建 发表于 2009-06-16 08:49
一、向钱老师学习,致敬!
二、赞成叶老师提出的协会设立维权委员会,为协会会员维权提供组织保障。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16 11:02
叶老师:
建议在论坛上开辟一个“维权信息”专栏。大家参与,专门贴有关侵权、维权的信息。
1、谁发现了有侵权嫌疑的书籍目录,贴在上面大家都去看一下,是否有自己的作品篇目。
2、谁发现了进一步的线索,也发帖子告诉大家。
3、群策群力,讨论如何联合与侵权方交涉,要求赔偿。
4、维权的经验、教训、疑惑都可以谈。如果涉及出版社、侵权者姓名,可不直接点名。
5、贴和维权有关的帖子。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6-16 12:01
晓舟:在寓言研究会专区新设一个公开的专栏:"
依法维权------揭露侵权行为,交流维权信息,保护寓言作者的合法权益":handshake
晓舟 发表于 2009-06-16 12:03
晓舟:在寓言研究会专区新设一个公开的专栏:"依法维权------揭露侵权行为,交流维权信息,保护寓言作者的合法权益":handshake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6-16 12:01 ↶
没问题:)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6-16 12:08
请欣葆当版主,应该是众望所归,行吗?:victory::handshake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16 14:52
叶老师、晓舟先生:
“依法维权”这个版名起得好!我是一定会积极参与的。
但是版主我肯定不能当。也是当不了的。版主还是请别的会员去担当。
感谢你们的好意!抱歉,让你们失望了。 钱欣葆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6-16 15:12
版主我肯定不能当。也是当不了的-----为什么啊?(要用小沈阳的语音来问):dizzy: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16 19:13
20#蝉亦戈
拥护陈唯斌副秘书长出任“依法维权”版的版主!!!
我建议由他自己确定配备两个得力的、真正能够帮得上忙的“版主助理”或者“副版主”。
我本人肯定当不了。请各位就不要勉强我了。我不当版主、副版主,但是,我一定会积极参与的。
钱欣葆
鸽子树 发表于 2009-06-16 20:08
寓言作品上音频,好听,好事啊!
鸽子树 发表于 2009-06-16 20:09
开辟"维权信息"专栏好.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17 17:13
作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如何防止作品侵权和应对作品侵权,我觉得作家应增加自我保护意识:
1、没有在纸质媒体上发表过的新作,不要轻易放在自己网站、博客和其它任何网站、博客上。 如果你没有在报刊发表过的新作被人在网上盗去,加上他的姓名抢先发表在报刊上。你就很难拿出让人信服、让法庭认可的证据来说明你是文章原作者。弄不好剽窃者会反咬一口,告你破他名誉。有的网站虽然有防复制防盗用设置,但对于稍有盗用经验的人来说,根本毫无用处。
2、首发作品的样报、样刊一定要永久保存好。 如果发现两篇作品一模一样或者大同小异,一般都承认发表文章在先的作者为原创作者,发表在后的 人就有剽窃或者模仿的嫌疑。你即使发表在先,但是拿不出样报、样刊等有力证据,那你只好自认倒霉。
3、努力创作新颖、独特的作品。 寓言作品十分短小,主要“人物”又大多是那么几个。无论题目、故事、哲理都很容易不自觉地落套。这虽然不能算抄袭,但应该努力避免。一旦发现别人作品和自己十分相似,在没有弄清真相前不要急于去和对方交涉。如果大家都以“粉笔”和“香烟”作为主角写寓言,雷同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应该努力创作新颖、独特的作品。
笑尘天涯 发表于 2009-06-17 17:16
按钱老师说的做。谢谢!:handshake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18 17:55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09-6-18 17:57 编辑 支持余途版主 :victory: :victory:
发现寓言作品侵权的3个主要途径
针对寓言作品侵权的特点,可以在以下3个方面留意,发现侵权线索,进行跟踪追击,查清查实侵权证据。这是维权胜利的关键。
1、去新华书店翻阅最近出版的有关书籍,查看作品目录,发现侵权线索。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各书店进的书不同,尽量多走几家书店。各地书店更是不同。上次我在瑞安开年会,在那里书店发现有3本侵权书。这3本书我们这里书店没有见过。
2、在网站书店的新书介绍中查阅目录,虽然目录大多不全,但是还是能够发现侵权线索的。然后顺藤摸瓜。
3、每过一段时间,对自己的主要作品进行一次网上大搜索。除了用作品题目搜索,还可以用作品中的一段有特点的文字搜索。这样,即使侵权者篡改了题目,仍然能够搜索到侵权证据。
我这样发些“三言两语”,不知是否有些参考作用?请版主、叶老师和各位多多指教!不妥之处欢迎指正。有不同看法,可以讨论。目的一个,就是——依法维权!
钱欣葆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19 09:29
没有在报刊发表过的作品我是绝对不会放在任何博客和网站上的
没有在报刊上发表过的作品,我是绝对不会放在任何博客和网站上的。把未发表的新作放在博客和网站,一旦发生侵权,很难维权。更可怕的是剽窃者可以抢先在报刊发表,然后反咬原作者侵权。网络取证十分困难,且不一定能够得到别人认可。
一旦在书店或者网站查实有人将本人作品去掉署名或者改成他人姓名选入书中,就直接给出版社去信投诉。信中附寄本人作品首发报刊复印件(注明发表日期)作为重要证据。出版社收到信后一般都会责成侵权责任人和我协商解决。 钱欣葆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19 15:23
作者维权不只是为了经济上的损失
如果家中一件心爱之物被盗贼偷走,虽然很心痛,但只是经济上的损失,失窃者不会有名誉上的损失。而一篇短小作品被剽窃,经济损失有限,作者名誉损失却很难估量。剽窃者把窃得的作品加上自己的姓名在报刊上发表,被转载,甚至选入集子,受众广面很广。
知道作品剽窃真实情况的人数毕竟很有限,广大不知情的读者会以会这就是剽窃者自己的原创作品,先入为主。如果真正作者把被窃过的作品选入自己的作品集,却很可能会误会成是剽窃了别人的作品。读者在书店原来想买你的作品集,如果对作者人品、文品有怀疑,估计他就不会再买这本书了。被侵权者又不可能一一去向大众做解释,所以留下一个永久的“痛”。这也是一些作者坚持维权的主要原因所在。维权在某方面来说,也是维护自己的名誉!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6-20 10:08
几点想法
我的几点个人想法。请叶老师、版主和各位指正。
“依法维权”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个平台。
1、我觉得个人少量作品的侵权,维权主要靠作者自己。如果维权遭遇困难可以讨论,相互帮助。
2、如果一本书中有几个会员的作品同时被侵权,可以讨论后联合行动,向侵权方讨说法。
3、如果有一本书中有较多会员作品被侵权,就请协会负责维权的余途秘书长出面。向侵权方发
个维权公函。对了,应该盖上“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维护会员权益委员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