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书和索书的断想 之二
赠书和索书的断想 之二五
在旧书摊又遭遇一本《老许寓言诗》。这次翻看扉页,见到了我的签名。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了。我送给这位作家先生三本《老许寓言诗》。一本精装,一本毛边,一本半精装。算不上讨好,这的确是为他爱藏书。我不愿隐瞒自己那“皮袍下面藏着的小”。他文笔有彩,常写书评。他如能写篇书评之类,岂不更好?他却置我的尊重于不顾,把我的信任送到书摊上受沙尘洗礼,让书蒙垢。我这样说,不知他作可感想?
当然,我只好掏钱买回这本书。呜呼!
六
我的《老许寓言(一)》出版,责任编审来电话,征询稿费如何汇寄?我诚心地表示:要用这笔钱做人情费,分送与他及主编。他坚决拒绝。他坚持洁身自好。真的令我肃然起敬。我只好表示:买自己书三百册。其余稿费汇来吧。不久,我从铁路行李房取来十大包书;又收到所得税后的其余稿费。我敬佩这位责任编审的廉洁。
我用自己的劳动所得买书,一是赠人;二是转售一部分;三是自己留存,用于远赠国内外著名图书馆,或用于申报评奖。
赠书送人一百三,价值码洋四千余元。这是一种忘乎所以还是出手大方?这是一种挥霍还是讨好?
如果说是一种文化传播呢?
七
“应该收敛一点了!”有朋友如是说。
无奈,仍有人索要。是索要便宜还是脸皮厚?文朋诗友们索要,可能有回赠交换;可能有欣赏地评价或中肯地批评。我当然要满足这种索要。不管你是不是认真读!
我也要厚脸皮向文朋诗友索要。不管他是怎么想的。给我,认真读。我只要有感便要发,写出些断想之类来。我不善吹捧炒作,有大胆的肯定赞扬,必有让他如芒刺背的批评或也许有让人难堪的指诘。不给我,只有一脸尴尬而己。
我还是那句话,有人评外地作家的书,不肯评论本地作家的,不是不屑,是一种聪明。我傻。可我学不来这聪明,只好憨下去,让人评说指责。我心坦然。
八
湖南作家谭谈,创办“作家爱心书屋”。我应征寄去五本《老许寓言诗》;甘肃高台县创办爱心书屋,我又寄去五本《老许寓言诗》。作家金江先生要创办“寓言文学馆”,我寄去了五本《老许寓言诗》。电视节目报告:河北省顺平县黄井小学需要课外读物,我寄赠邮去了七本《老许寓言》。
有一次,某协会举办展览,向我征集图书用作展品。我提供了51本《老许寓言》。展览结束,展品被主持者送人或被争抢拿走。这是未经我同意的无礼行为。用作展品的书被人争抢拿走,本来是一件好事。至少还可说明《老许寓言》受到欢迎。但是,这书应由我亲自或授权送予才行,不求别人代替送作人情。须知:每套书价值二百元!我不能承认这种哄抢。
九
我每次出书后,必赠国家图书馆和省市的图书馆。也赠几所著名的大学的图书馆。
为什么这样做?提供收藏和书的流通,为读者提供机会。为大学生们提供学习资料;或为专家教授提供研究评论资料。
我还赠给几个主要语种,有代表性的友好国家的图书馆。供收藏。
十
写作是件很苦的差事。我已过花甲之年。我羡慕早已功成名就的人,此时正过闲适的晚年,悠哉游哉。我虽已知天命,早年为生活奔波,失去的创作时间太多。虽写寓言诗两千多篇,早年却发表不多。25年的临时工经历,生活艰难可想而知。我能坚持业余写作至今50余年,能说不累?作家无所谓有没有退休,也不应该退休。时至今日,才有幸被批准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也算是对我写作寓言新诗的一种承认吧。
我为这种承认感到肩担沉重,心里惴惴不安。我要努力写作,写出更多更好的寓言诗来,献给读者。
本帖最后由 老许 于 2008-4-3 09:19 编辑 ]
很欣赏许老锲而不舍的精神!
老许的勤奋精神,实在值得大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