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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亦戈 发表于 2011-12-13 11:24

韶华老新博文:没有用也得讲!

本帖最后由 蝉亦戈 于 2011-12-13 11:25 编辑

没有用也得讲!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6bc1590100zp57.html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任务。我们文学界深感任务艰巨而光荣。

可是没有正确配套的政策,还是完不成这项任务。

文化的改革不能像其他商品一样,一律推向市场。像文学作品,是不是商品?是!在书店出售还不是商品?但又不是!因为她还担负着道德教化任务。如果“一股脑”都推向市场,势必出现黄的,白的,黑的等“下三赖作品”,“严肃文学”,绝对竞争不过它们。现在的作品已经不是质量说了算,而是发行量说了算了。十年磨一剑的作品,怎么能竞争过“一次性消费作品”?。这就需要区别对待的政策。

在重组中,文化单位都要推向市场,都像其他企业一样“一视同仁”地向国家纳税吗?

再比如稿费制度:有些“下三赖作品”。一印就几百万册,而“批阅多载,增删数次”的作品,反而无人问津。

从作家创作字数来说,一个作家一年写作十万字,就是高产了。可是作品出版后,是按作家一个月收入纳税。现在作家一年稿费的收入,还不如运输汔车运一次蔬菜的收入高。

歌曲《十五的月亮》歌词,按字数是“十六元”稿费,所以人们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园)元”。而唱这只歌的歌唱家们,也不知道挣了几多万元。

我们不是常常说“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吗”?

在把“文化推向市场时”,为什么不可以制定区别的政策呢?



这些话,我在作家第八次大会小组讨论时讲过,一个同志说:“你讲也没有用,只要上边定了,谁讲也没有用。”

没有用也得讲。这是关系着文化发展的根本问题。

“说了没有用”,也不要紧,等过若干年后,我们的文化蜕缩了,历史长着呢。走几十年湾路,还是要回来的。搞了30年“以阶级斗争为纲”,不还是回来了吗?

黄金寓言 发表于 2011-12-13 12:09

说得太好了,支持!!!

文灿 发表于 2011-12-13 17:40

至少“一吐为快!”:)

朱丽秋 发表于 2011-12-14 06:09

本帖最后由 朱丽秋 于 2011-12-14 09:34 编辑

希望就在韶老这样有责任心的人身上。

桂剑雄 发表于 2011-12-14 07:14

本帖最后由 桂剑雄 于 2011-12-14 07:16 编辑

因电脑操作的原因,这篇文章有些字笔误了。已发蝉爷邮箱。

长白岳桦 发表于 2011-12-14 07:34

说得太好了

野水 发表于 2011-12-15 17:03

没有用也得讲! ↶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任务。我们文学界 ...
蝉亦戈 发表于 2011-12-13 11:24

我,应该是没有发言权。
但韶华老师说的在理儿!
给人以高超精神享受的作品,好比是营养食品,与那些“快餐食品”和“下三滥”垃圾食品,对人的健康是有天壤之别的!怎么能一个价钱出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