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9-0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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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9-06 11:41
摘自网络:
目前,市场上的侵权、盗版现象严重,作品登记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重要证明,是作者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也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有利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有利于作品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体现。
张一成 发表于 2011-09-06 15:03
只能管登记之前的作品吗?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9-06 19:49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9-6 19:50 编辑 1
广东省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办事指南
其他省市估计也差不多。
cyb8301446 发表于 2011-09-07 07:16
我们连云港市还没有实施这样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盼望。
桂剑雄 发表于 2011-09-07 07:50
第一次听说地方还有版权局。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9-07 09:08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9-7 09:13 编辑 各省、市、县都有版权局,和新闻出版局在一起,一般是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担任版权局局长,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挂两块牌子:XX市新闻出版局
XX市版权局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9-07 09:34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9-7 09:39 编辑 摘自: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版权局) 网发生著作权纠纷应如何寻求解决?哪些材料可作为侵权证据?答: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
(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版权行政机关、著作权保护中介机构、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
(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著作权法》规定作为行政机关的版权局只能对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进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都由人民法院处理。
权利人可以提交的证据有两类:一类是证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主张文字作品著作权的应提交书刊,未发表过的应提交原稿;主张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应提交照片;主张电影、电视、录像著作权的应提交程序软、硬盘、及文档;等等。另一类是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版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
9i6oyg3 发表于 2011-10-03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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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i6oyg3 发表于 2011-10-03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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