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本人寓言《懒汉找工作》没有署名。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08 08:24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8 08:33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兄弟拉纤》没有署名。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08 08:38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8 08:39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小猴种柳树》没有署名。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08 08:45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8 09:14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小猴种柳树》没有署名。
更多维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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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08 10:53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8 10:55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小象的鼻子》没有署名。
更多维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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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08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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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寓言《狐狸和花公鸡》没有署名。
更多维权信息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09 07:31
有的侵权者态度还较诚恳,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向我道歉,并且很快落实赔偿和寄样书。
有的侵权者虽然也承认侵权,并且表示道歉,但是在落实赔偿和寄样书问题上却一拖再拖。
肖邦祥 发表于 2011-07-09 07:56
祝愿钱老师维权成功!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09 09:55
祝愿钱老师维权成功!
肖邦祥 发表于 2011-7-9 07:56 ↶
感谢支持!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0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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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本人寓言《兄弟拉纤》贺维芳 发表于 2011-07-09 19:19
钱老师,了不起!
祝愿钱老师维权成功!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09 19:25
感谢支持!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11 09:32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11 09:44 编辑 画家也不能侵权啊!
对于画家,我向来是十分敬重的。可是有些画家将本人作品绘成连环画后在报刊发表,却不署我姓名,更不要说样刊、稿酬了。不管画家是有意不署原作者姓名还是疏忽所致,事实上已经侵犯了我的署名权、著作权。我已经遭受多次此类侵权,以下就是一例。正确的署名应该是:
钱欣葆 文 蔡成恩 绘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12 06:17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12 06:20 编辑 1
选入《车铃不响的自行车》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15 10:06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15 10:11 编辑 1
选用本人作品《小猴种柳树》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16 07:38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16 07:40 编辑 1
本人寓言作品《蛮不讲理的猫王》和《猴子种柳树》被以下这本书选入,没有署名,造成侵权。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16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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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本人寓言《智斗斗两》没有署名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16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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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寓言《渔夫织网》没有署名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20 06:35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20 07:29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大老虎与小刺猬》、《摆渡》没有署名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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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2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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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本人寓言《爱下棋的国王》,有署名。只是出书5年多,没有收到样书、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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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23 16:07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8-3 15:08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聪明的灰兔》、《鸡妈妈的新房子》没有署名
钱欣葆维权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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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25 15:48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25 15:49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蛮不讲理的猫王》没有署名
钱欣葆维权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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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26 09:04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26 09:05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智斗两狼》没有署名
钱欣葆维权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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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7-30 08:00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7-30 08:03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懒汉找工作》没有署名
钱欣葆维权札记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8-02 17:04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8-2 17:32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灰兔的计谋》(选入时改名为《聪明的小兔子》)。没有署名
钱欣葆维权札记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8-03 15:32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8-3 15:33 编辑 1
选用本人寓言《灰兔的计谋》(选入时改名为《有毒的兔子》)。没有署名
钱欣葆维权札记贺维芳 发表于 2011-08-03 16:44
这样侵权的书太多啦!
现在的出版社竟然大量出版没有文章作者署名的书,这就是在怂容文贼的侵权行为啊!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不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作家维权的路,永远走不到尽头。:'(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8-04 07:40
这样侵权的书太多啦!
现在的出版社竟然大量出版没有文章作者署名的书,这就是在怂容文贼的侵权行为啊!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不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作家维权的路,永远走不到尽头。:'(
贺维芳 发表于 2011-8-3 16:44 ↶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8-4 07:48 编辑
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还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家都知道“作品必须征得作者同意、授权方能够选用。选用作品必须署名,并且寄样书、稿酬。”
问题是一些人明知故犯,习以为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被侵权者很无奈,只能奉陪。侵权不停,维权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