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漏掉两篇:《癞蛤蟆的决定》(《开心学作文》2010-6)、《才华与贪婪》(《芝麻开门》2009-6)
感谢编辑给我留下了这张纸条,它是稿酬低标准的见证。我将永久“珍藏”。可能它的收藏价值远远超出20元。
国家版权局1999年4月5日发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报刊刊载作品,应在刊载后一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一般报刊都参照规定第七条“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的原则,对于不满一千字的作品都按照千字计算。就算以实际字数计算,5元钱只是100个字文章的稿酬。我的4篇寓言均在500字左右。这家杂志社稿酬标准是否违规,有目共睹。
如今报刊林立,稿酬标准各有不同。发表一篇寓言,稿酬一般在50元至100元左右之间,稿酬较高的在150元左右,稿酬较低的则一篇30元,甚至更低。报刊情况不同,稿酬标准不同是很正常的事情,作为作者不必计较稿酬的多少。每当收到较高标准的稿酬,心里总是格外高兴,感觉自己的劳动得到了尊重。
今日收到一封挂号信,里面有一本《开心学英语》(中学版)杂志2011年第4期。全国统一刊号:CN22-1356F。我从来没有给这本杂志投寄过任何稿件,目录中没有我的作品,怎么会给我寄样刊呢?仔细一翻,发现杂志中夹着两张10元的人民币和一张纸条。就是上面那张。
这才想去,前不久我曾经向《开心学语文》、《开心学作文》索要过去年发表作品的样刊和稿酬。原来以上两本杂志和《开心学英语》同属于《芝麻开门》(益智阅读)杂志。我只给《芝麻开门》(益智阅读)杂志投过稿,没有想到用在了《开心学语文》、《开心学作文》杂志上。
我收到过稿酬低的,却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么低。30年前,我在《儿童文学》杂志发表一篇寓言,收到5元钱稿酬时心里很高兴。八十年代初的5元价值,和今天的5元价值可谓天差地别。
我将编辑的纸条贴出来,并非只是为了发表一点感慨。也是为了提醒文友。如果您发现这几本杂志刊载了您的一篇大作,通过电子邮件索要样刊稿酬是可以的,但是千万不要写信或者打长途电话去。一封平信贴1.20元邮票,加上信封、信纸的成本,5元钱稿酬所剩无几。如果您寄挂号信,或者打长途电话,恐怕花费就不止5元了,得不偿失!
在这两本杂志上发表作品后不寄样刊、稿酬。作者去信索要后每篇寓言只寄5元稿酬,样刊还是不寄。你碰到过这样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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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谢炳琪 发表于 2011-04-24 13:46
这简直是对作家劳动的蔑视与讽刺!:L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4 16:54
一家堂堂杂志社,稿酬不是财务人员通过邮局寄汇,而是编辑将现金夹在杂志中寄作者。实属罕见!
贺维芳 发表于 2011-04-24 17:12
去年我收到过两张汇款单,一张四元(600字寓言的稿酬),一张三元(500字寓言的稿酬),差一点没恶心死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4 17:22
去年我收到过两张汇款单,一张四元(600字寓言的稿酬),一张三元(500字寓言的稿酬),差一点没恶心死
贺维芳 发表于 2011-4-24 17:12 ↶
居然还有更少的!
是哪家报刊?
不妨把报刊大名写出来,
文友们在今后投稿时有个参考。
巴人 发表于 2011-04-24 17:34
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4 18:43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4-24 19:25 编辑 国家版权局发布的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 》第十八条 规定:
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按每千字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付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纯理论学术性专业报刊,经国家版权局特别批准可适当下调付酬标准。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上已发表的作品,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应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到期不按规定寄送的,每迟付一月,加付应付报酬5%的滞付费。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4 19:00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4-24 19:03 编辑 刊 期:月刊
开 本:16开
邮发代号:12-351
单 价:2.50
定 价:30.00
国内统一刊号:22-1356/F
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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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维芳 发表于 2011-04-24 21:11
5#钱欣葆
潍坊市的《红领巾报》,转载的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5 06:31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4-25 08:27 编辑 我已经去信《芝麻开门》(益智阅读)、《开心学语文》、《开心学作文》、《开心学英语》,
请他们不要再使用本人任何作品了。
孙三周 发表于 2011-04-25 08:07
我已经去信《芝麻开门》、《开心学语文》、《开心学作文》、《开心学英语》,
请他们不要再使用本人任何作品了。
给人感觉,这些编辑不是文人,而是一群小商贩,真是污辱了中国的斯文啊!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5 08:48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4-25 08:51 编辑 编辑出版这几本杂志的单位是:“酒店餐饮娱乐旅游”行业
所属行业:
酒店餐饮娱乐旅游
经营类型:经销商
经营范围:出版中小学学习杂志《芝麻开门》、《开心学习》等书库宝藏:新能源产品的开发与科研技术承揽广告,动漫制作
详细地址:长春市安达邮局008信箱
邮 编:130061
详见:http://30050609.shop.yida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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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三周 发表于 2011-04-25 10:27
我的感觉没错!:lol
白水平 发表于 2011-04-25 15:16
真是树大林密,什么鸟报刊都有呀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6 06:07
《芝麻开门》(益智阅读),看上去蛮不错的名字。
后来才知道,
名为《芝麻开门》的杂志全国有好几家。
张鹤鸣 发表于 2011-04-26 15:47
维权,维护寓言人的尊严,支持钱老师的正义行动!
文灿 发表于 2011-04-26 15:52
本帖最后由 文灿 于 2011-4-26 15:54 编辑 寓言作家碰上了菜农。
作家:好好的菜,怎么都翻进地里?多可惜呀!
菜农:再好菜卖不出去,留着占地。
作家:这么好的菜不会没人要吧?
菜农:卖的越多赔的越多呀。
作家:可我们吃的菜价格并没有便宜,你怎么回赔呢?
菜农:可怜的书生哟,你写了那么多的好文章,能得到的又有些什么呢?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6 16:15
感谢各位支持!谢谢!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7 06:13
我已经将本论坛的此链接发给以上杂志编辑们,
想借此向他们普及一下有关著作权和保护作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不知道他们看后有何感想?!
文灿 发表于 2011-04-27 09:35
在大山里,你大声呼喊:大山,你可恶啊!得到的回音是:大山,你可恶啊!
编辑不懂著作权和保护作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就像贪官不懂法律一个样。
仁慈之心要看对象哟。:)
张鹤鸣 发表于 2011-04-27 12:21
我已经将本论坛的此链接发给以上杂志编辑们,
想借此向他们普及一下有关著作权和保护作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不知道他们看后有何感想?!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4-27 06:13 ↶
本帖最后由 张鹤鸣 于 2011-4-27 15:35 编辑
估计这种人不是不懂法,只是无赖而已。本来就不想给作者稿费,有一点经济效益,早就瓜分了。一般作者根本不会发现,发现了也奈何他不得。现在不巧,撞到钱老师的枪口上,只好应付一下,把吞下去的吐一点点出来,敷衍了事。对付这种无赖就是要好好教训一下!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8 06:35
发5元钱一篇稿酬,他们肯定违反了有关规定。但也算是收到了稿酬。
还有许多书本、杂志选用了本人作品(有署名),去信后也不寄稿酬样书。无奈!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8 16:25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4-28 16:31 编辑 今日收到《小作家选刊》两篇稿酬10元。真是无独有偶,和《开心学语文》等差不多的标准。
不过,相比之下《小作家选刊》稍好一点点,因为这本刊物是转载。
这几本杂志都是长春的。
今日一起收到的还有中国新闻出版总社财务部的汇款单,《红袋鼠故事会》用了我一篇作品,350元。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9 07:40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11-4-29 07:41 编辑 下面这本也是长春的杂志,
他们在杂志上“明码标价”,
千字平均稿酬200元,优稿从优。
哪怕稿件只有几十个字,最低稿酬不低于30元。
在这本杂志上常有作品发表,他们遵守承诺。
(上图如果不能显示点击此处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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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29 10:33
“大剪刀”太多了!
如今的侵权者们与时俱进,鸟枪换炮了,
他们将剪刀换成了电脑,
进入了网络摘抄、电脑“剪贴”时期,
侵权效率成倍提高……
钱欣葆 发表于 2011-04-30 10:16
《开心学语文》等几本杂志去年选用本人作品多篇,却一直没有寄样刊稿酬,
现在想来,可能连编辑自己都觉得稿酬太低,拿不出手,所以干脆不寄的。
琳琅 发表于 2011-05-01 10:58
怎么可以不尊重作家的劳动成果呢
袁江 发表于 2011-05-23 15:23
2元!——最伤心是不寄样报!买不到,看不到,发在那天都不知道。
cyb8301446 发表于 2011-06-17 11:48
我在这个刊物发过稿,不过比钱老师要好一些,一篇10块钱,编辑曾向我约稿,我不以为这么低,后来我看他们也用了我的稿子,我看稿费这么低,就没有好意思要样刊和稿费。连他们自己都觉得难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