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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鹤鸣 发表于 2011-01-28 10:07

羊 虎(代言体寓言剧)

本帖最后由 张鹤鸣 于 2011-8-24 17:42 编辑

羊 虎  
         
         ——根据黄瑞云老师同名寓言改编   
                          
                   作者:  苏琳琅     童 铭

        [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地点:天上、人间
        [人物:造物主、羊、羊虎(经造物主改造后的形象)、小羊羔、代言人
        [幕启:代言人上

代言人   嗨,大家好!我是本文作者的代言人,在本剧的演出中,我时刻与你们同在哦!你们听说过羊吗?我想你们一定听过!那羊虎呢?你们总没有听说过羊虎吧!(画外音:主啊!我活得好累,好辛苦……)咦,这是什么声音?让我们去一探究竟吧!(下,羊裹着纱布,架着拐杖上)
      (满脸悲愤)主啊,你是这世界上最不公正的人了!你看我这鼻青脸肿的狼狈相!
造物主   (上。关切地迎上去)谁说我不公正啦?呦,你这可怜的领头羊啊!来,说得具体一点儿,说给爷爷听听!
羊       (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主啊!你让罪恶统治着世界,而让善良永远处于可悲的地位。天理何在,公道何在啊!昨天,我们一家人外出旅游,不幸遇上了几只恶狼,真是凶神恶煞。羊族兄弟有的惨死在恶狼尖锐的牙齿下,有的被恶狼的利爪撕成碎片。可怜我这领头羊啊,怎样才能保护我的族人?主啊,我们羊家族快要灭绝了,救救我们吧!
造物主   你说说,我怎样才能救你们哪?你们有什么打算和诉求呢?
      我希望您能够给我力量,让我既能够保持羊的善良品格,又具有超越老虎的锐牙利爪。
造物主   弱肉强食是自然界恒久的规律,你怎么能违背呢?
      (激动)主啊,在你创造的这个世界里,所有恶的东西,你都给予精锐的装备,而对于善的,却让他们连抵抗的本领也没有。这哪有一丁点儿公平和正义呢!没有比老虎更凶恶的动物了,但是我们没有任何可以与之相抗衡的武器和能力。你虽然给了我们一对羊角,但它却是向后弯的,根本没有威力,抵御不了敌人。(诚恳、急切)所以,就请你来改造我吧,让我变得足够强大,让我拥有最大的能量,以便保护我的族人!
造物主   既然你如此诚恳地向我诉求,那我就答应你了吧!不过,你不能因为你的强大而欺负弱小,你必须始终保持一颗同情弱小的善心,你能做到吗?
       主啊,你尽管放心!经历过严寒的人,最懂得春天的温暖。我出生在弱势群体,受尽了强者的欺凌,我最理解弱者的苦难,最痛恨强敌的残忍!如果我成了强者,我的天职就是要抗击强敌,保护弱势群体!
造物主   那好,我愿意帮助你,跟我来吧!(下,羊随下)
代言人   (上)造物主立即命令他的助手,先把羊的身子拉得长大,然后把羊的嘴掰宽,钉上尖锐的牙齿,再把羊的蹄脚脱掉,换成锐利的爪子,末了,还把羊的角拉长,挺向前方。你看,这就是被造物主改造出来的新品种,大家瞧瞧这模样,啧啧啧……(下)
         [造物主偕羊虎上
造物主   (满意地)来,到镜子前看看你的全新形象!
羊 虎     (照镜。吓了一跳)主啊,这还会是我吗?现在的我,既是羊,又是老虎,但是……我既不是羊,又不是虎,您说,我还能叫羊吗?
造物主  (做思考状)嗯……这倒是个难题。(自言自语)是羊非羊,是虎非虎……(灵光一现)羊虎,对,你就叫羊虎吧!
羊 虎     哈哈,我是一个新品种啊,我有一个新名字啦!
        [造物主送走了羊虎,隐去。
代言人 (上)  原来柔弱的领头羊,经过造物主的改造,变成了体格健壮的羊虎。那么,他来到人间后,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呢?你看他那昂首挺胸的样子,他变强大了,走起路来特别自信,特别有精神!他正向我们走来呢!(下,羊虎上)
羊 虎     大家好,我是羊虎。你问我是谁?噢!我就是那个经常被强敌欺负,但又经过了造物主改造的领头羊啊!我回到人间啰!(画外音:咕咕咕……)咦,这是什么声音?(摸摸肚子)原来是肚子在唱空城计。该吃什么呢?难道还要吃草吗?我的牙齿这么尖利,怎么吃草啊?
        [迎面走来一只小羊羔
羊 虎    (眼睛一亮)对啊,我为什么不试试小羊羔的味道呢?天天都是吃草,都快吃腻了。或许小羊羔更美味呢。(流口水…… )但是……造物主曾告诉我,要我保持羊的善良本性。可是……我的锐牙利爪又有何用呢?算了,管他呢!(一把抓住小羊羔)        
小羊羔    你是谁?你不能伤害我!
羊 虎    为什么?
小羊羔   听妈妈说,我们的领头羊去请求造物主帮助,如果你伤害了我,他会为我报仇的!
羊 虎    哦,你说的那只领头羊啊,他、他……已经死了!
小羊羔   啊?死了!
羊 虎    对,上西天去了。来,我也送你上西天去找他吧!
         [羊虎轻而易举地将小羊羔撕成碎片,饱餐了一顿。
羊 虎     这么弱小的动物,天生就是强者的美味。与其给老虎当点心,还不如我先下手为强。弱肉强食,天经地义啊!(满足地擦擦嘴巴)没想到这小羊羔比青草好吃多了!那么鲜嫩,那么美味!(坐下,啃着一块骨头)
造物主   (上)羊虎第一次肉食的尝试给它带来了极大的鼓舞,它开始大量捕食弱小动物,它改变了初衷,也成为了食肉一族,甚至比原来那些肉食动物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该找他好好谈谈了。
         [走近羊虎。
造物主   羊虎,你太令我失望了!
羊虎     (不以为然)主啊,我总算明白了,通过斗争来决定胜负是公平的,也符合优胜劣汰的原则。至于善恶云云,那不过是扯淡!
造物主   原以为我可以感化你,没想到你如此执迷不悟!唉,弱者一旦拥有锐牙利爪,往日的观念就会随之改变的。可悲啊,可悲啊……
代言人   (上)不用责怪羊虎了,人类社会难道不一样吗?算了,大家一同来谢幕吧!(全剧演员谢幕)
                       
                     
                                                                                     【剧终】
附录:

“代言体”寓言剧的构想与实践

            ——寓言剧创新的一种探索

                                  张鹤鸣

     我觉得寓言剧需要创新,这并非刻意要标新立异,而是为了使这种文学形式更容易普及和推广,为了使广大师生和寓言作家(作者)更容易参与创作。

     全国性的寓言剧大赛(张鹤鸣戏剧寓言奖)已举办了一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毋庸违言,从众多参赛稿来看,不少作者还没有真正掌握戏剧作品的写作规律,其一是时间和空间的随意变换,其二是作者与观众的直接交流。笔者曾经在首届大赛的获奖作品选《鼻子逃跑记》的序言中谈到这些问题,这是比较棘手的问题。对于初学戏剧创作者来说,掌握起来十分不易。我曾经在一些学校作过戏剧创作的讲座,也曾反复强调过戏剧创作的特点,但从交上来的作品看,仍然存在很大问题。

     我不由得想到了照相技术。

     在照相机还是奢侈品的年代,我买了一架双镜头照相机。朋友出差时,常来借用,我很不放心,总会把照相的原理、光圈和速度的关系等等反反复复讲述几遍,但朋友拍出来的照片仍然不怎么理想。

     曾几何时,有高人发明了“傻瓜机”,照相就容易普及了。一般的游客,身边总爱带个“傻瓜机”,看到值得纪念的,“咔嚓”一下就“OK”啦。

     同理,寓言剧的创作,我也正在思考,如何降低难度,创作一种“傻瓜剧”,让更多人都能掌握。这种“傻瓜剧”我称之为“代言体”或“代言剧”。它的最大特点是允许作者通过特别设置的“代言人”与观众交流。剧中时空的变换或其它需要交代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代言人”告诉观众。

     这个“代言人”相当于晚会的主持人,根据剧情的需要,可以自由上下场。有时候,“代言人”也可以兼带剧中的角色,与剧中人对话。“代言剧”应该是一种非常活泼自由的戏剧形式,特别适合中小学生写作和演出。演出时,舞台的一角(一般是左前角)设一小高台,专供代言人上下场所用。

     “代言剧”的最大优势是将戏剧创作中的两大禁忌(作者直接与观众交流、时空的随意变换)变成自己的两大特色。因为它突破了两大难点,所以自然就降低了写作的难度。“代言剧”的第二个优势是拓宽了寓言剧创作的题材和路子。本来,由于舞台演出的限制,许多优秀的寓言难以搬上舞台;但如果采用“代言体”,则好多难以改编的寓言都可以改编成寓言剧。比如笔者的寓言《老猪减肥》,由于时间跨度大,过了一天又一天,老猪依然我行我素……这个内容如果搬上舞台,演出时容易冷场,因为时间的变化需要通过灯光的调节或画外音的提示,比较别扭。现在采用“代言体”的新形式改编,通过“代言人”与观众交流,配合演员的表演,就紧凑多了。结尾时,当“代言人”介绍到老猪的主人时,“代言人”就变成了“主人”直接与“老猪”对话。在“代言体”寓言剧中,像这种三言两语的角色大多可以由“代言人”兼职,大可不必另外增加角色化妆上场。

      这种新形式的寓言剧我们已经开始进行创作实践,上学期结束前到寒假期间,我辅导过10位中小学生写出了11个新体寓言剧,虽然尚未经过舞台实践,但估计会有较好的效果。

      本文所说的“代言剧”重点讲戏剧创作方面的创新,而“代言体寓言剧”则是“代言体”的戏剧手法与“寓言”相结合的一种戏剧新形式。写作本文的目的是要为下一届“张鹤鸣戏剧寓言奖”作准备,希望能有更多的作家(作者)参赛。

      我曾经在首届戏剧寓言大奖赛颁奖大会上说过,下届大赛要降低难度,所谓降低难度,除了前面说的采用“代言体”以外,再一点是字数要求从首届的“3000字以上”减少到下一届的“2000字左右”。因为许多寓言剧是改编的,特别是学生的作品,原创有一定难度。而一般来说,大多寓言短小精悍,要改编成3000字以上的戏剧作品,必然要充实许多内容,但又不能损害原作的寓意,这也是非常伤脑筋的。比如最近,我辅导一位学生将凡夫先生的新作《不同的决心》改编成《烟鬼猴子乖乖兔》,原作短小精悍,改编时必须增加一些内容,比如说,剧中增加一个主要反面人物烟鬼猴子,使戏剧矛盾有层次地展开,敷衍成2000字左右的短剧,有点见好就收的意思。如果一定要演绎成3000字,就要再充实更多材料,有时候就会离原作很远,有点面目全非的感觉。

       另外,3000字以上,也不利于在一般刊物上发表。当然,这里所说的仅仅是作为下届戏剧寓言大奖赛的要求,也是作为在校园演出的短剧来要求。最近,我跟本地专业剧团的团长长谈了一个下午,探讨将寓言剧搬上舞台,搬进校园的问题。如果是提供专业剧团演出,那就另当别论,不必限制字数或演出样式,应当在演出实践中再探索。

林思思 发表于 2011-01-28 19:54

第一次接触代言体“寓言剧”,感到很新鲜很激动。支持张老师!

林思思 发表于 2011-01-28 19:56

我要好好观摩观摩,寓言剧好有难度哦,希:)望自己也能写出像样的作品!

张鹤鸣 发表于 2011-01-28 20:05

我要好好观摩观摩,寓言剧好有难度哦,希:)望自己也能写出像样的作品!
林思思 发表于 2011-1-28 19:56

中小学生已经写出许多优秀的寓言剧了,思思是大学高材生,肯定会写出好作品,欢迎参与!

余途 发表于 2011-01-28 21:24

刚回家吃饭,没来得及细看。先提示张老师,"天上人间"在北京是被警方查封的高档娱乐场所。

张鹤鸣 发表于 2011-01-29 10:36

刚回家吃饭,没来得及细看。先提示张老师,"天上人间"在北京是被警方查封的高档娱乐场所。
余途 发表于 2011-1-28 21:24

谢谢兔爷提醒,此“天上人间”非彼“天上人间”,此剧中指的是故事发生在“天上”和“人间”两个场所。

童铭 发表于 2011-01-29 11:50

代言体寓言,很新奇,第一次接触代言体寓言,很兴奋

余途 发表于 2011-01-29 12:13


谢谢兔爷提醒,此“天上人间”非彼“天上人间”,此剧中指的是故事发生在“天上”和“人间”两个场所。
张鹤鸣 发表于 2011-1-29 10:36

看到“天上人间”中间加上“、”了。

细雨濛濛 发表于 2011-01-29 20:46

这是第一次看到代言体寓言剧,感觉很新颖。

琳琅 发表于 2011-01-30 09:23

哈,是005和006

张鹤鸣 发表于 2011-01-30 10:28

附原作:              羊虎(黄瑞云)
   羊对造物主说:“万能的主,你是最不公平的了。你让恶来统治着世界,而让善永远处于可悲的地位!”
   “你能说具体一些吗?”造物主说。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羊说,“在你创造这个世界里,所有恶的东西,你都给予精锐的装备;而对于善的,你却让它们连抵抗的本领也没有。这哪里有丁点公平和正义呢?没有比老虎更凶恶的了,你却给它装上锋利的爪子和利齿,身段也特别矫健。我们羊呢,世界上没有比我们更善良的动物了,但我们却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你给我们一对角也是向后弯着,根本抵御不了敌人。”
   “这个容易,”造物主说:“我可以赋予你足够的力量。”
   万能的主立即动手。他先把羊的身子拉得长大;然后把羊的嘴掰宽,钉上尖锐的利齿;再把羊的蹄脚脱掉,换成锐利的爪子;末了,还把羊的两只角拉直,挺向前方。
  一切竣工后,造物主拍拍这畸形的动物,说道:“好了,我的宝贝!现在你可以保持羊的善良具有超越虎的力量。你的名字就叫羊虎吧!”
   羊虎高兴极了,它向原野走去。但是这宽阔的嘴和尖利的齿,吃起草却很不方便,它觉得饿。路上碰到一只兔子。它想:“我也来试试吃点兔肉吧!”它轻而易举就抓住兔子塞进了嘴巴里。
   它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原来兔肉比草好吃多。第一次成功的尝试给了它极大的鼓舞,它开始大量地捕食弱小的动物。搏斗的本领是没得说的。它具有老虎的一切功能,再加上一对尖利的角。新的生活完全改变了它原有的观念。“通过斗争来决定胜负是公平的,也符合正义的原则。至于善恶云云,那不过是扯淡!”这是它后来的结论。
   “世界上真的羊虎这种野兽吗,我的寓言家?”
   “当然有的,亲爱的读者!不过你没有必要过分地拘泥于我所描述的外形。”
   〔选自大象出版社杜葛成主编《百年中国寓言精华》〕
  

张鹤鸣 发表于 2011-01-30 10:28

哈,是005和006
琳琅 发表于 2011-1-30 09:23
本帖最后由 张鹤鸣 于 2011-1-30 10:30 编辑


因为是参赛作品,目前作者都用代号。暂不公开。

琳琅 发表于 2011-02-02 20:26

12#张鹤鸣


老师,我错了。:'(

张鹤鸣 发表于 2011-02-02 22:53

12# 张鹤鸣


老师,我错了。:'(
琳琅 发表于 2011-2-2 20:26

没错啊,琳琅,快别哭,过大年了,去收压岁钱吧!

吴沁颖 发表于 2011-02-12 16:20

代言体的啊,顶一个:victory:

张鹤鸣 发表于 2011-02-12 17:30

代言体的啊,顶一个:victory:
吴沁颖 发表于 2011-2-12 16:20

今晚培训课也讲“代言体”啊!

377359939 发表于 2011-03-27 12:16

曾佳妮,好

长白岳桦 发表于 2011-03-28 07:52

新颖,值得探索。

恩惠 发表于 2011-05-07 18:07

代言体我很喜欢

朱丽秋 发表于 2011-11-21 14:54

鹤爷,蹦蹦学习来了: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