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寓言网论坛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12-12 21:55

关于办好论坛的建议

进一步办好论坛,听兔爷说,有不少好的意见,现开个专帖,请大家畅所欲言.先发一封会员的来信.对大家的建议,请以兔爷为首的管委会研究一下,取得共识的就办,怎样?

叶老师:
    您好!
    向您提一个有关中国寓言网论坛发帖的建议。不知是否有道理?
    会员喜欢在论坛上发自己的作品,进行相互交流,应该欢迎。不过,
有时候有人一次发很多篇,而且一篇发一个帖子。这样不仅把一些
刚发不久的帖子挤了下去,而且看上去也就显得单调、乏味。我建
议,以后不管是谁,在“作品集粹”栏目发作品,一天最多发一个帖
子。完全可以将多篇作品放在一个帖子里发。也可以学习赵群智先
生那样为自己建一个“xxx寓言交流帖”,这样节省了空间,又把陆续
发的作品集中在一起,不是很好吗?不管是谁,发现一帖发一篇,
并且一次发多帖的,版主有权将其帖子删剩一帖。形成规矩。

(如果您认为有必要将以上建议贴在论坛,请不要写我姓名,以免不必要麻烦。)

余途 发表于 2010-12-12 22:40

关心论坛的热心人。:)请大家发表见解,我们是大家的服务员,可以按大家的意见办。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12-13 06:05

赞成
严重赞成对发帖办法做出这样的规定(似可注明“特殊情况除外”)!  
发稼:handshake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12-13 07:24

这个建议不错:victory:。实际上,熊本人也一直是这么做的,也建议孙三周先生和赵群智在这么做。:lol ;P

贺维芳 发表于 2010-12-13 07:24

这个建议很好!:victory:

张鹤鸣 发表于 2010-12-13 07:52

严重赞同!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12-13 08:03

这个建议不错:victory:。实际上,熊本人也一直是这么做的,也建议孙三周先生和赵群智在这么做。:lol ;P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12-13 07:24

熊爪利索:victory: 不过,一两年前晓舟就这样办了:loveliness:

张鹤鸣 发表于 2010-12-13 08:11

本帖最后由 张鹤鸣 于 2010-12-13 08:16 编辑

关于“学生会员”版块建设的建议:
1、现在上这个版块的几乎全是我的学生,希望研究会的老师们动员更多的同学一起来交流;
2、为取得家长和老师的支持,这个版块可以发一些优秀作文(可以是各种文体)。但作为寓研会的官方网站,还要在学生中播下寓言的种子,培养创作寓言的兴趣,因此建议开展“双羽杯”学生会员寓言创作月月赛。每月评出3名优胜者,全年共选拔33篇作品参加年度总决赛。评出冠、亚、季军各一名,其余的全部是优胜奖。颁发奖金和奖证(经费由本人提供,具体方案再议)。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12-13 08:58

本帖最后由 桂剑雄 于 2010-12-13 09:01 编辑

张老师对论坛的贡献,熊无法用语言描述,想来想去,只有两字:感动!
只是有一事不明白:“每月评出3名优胜者,全年共选拔33篇作品参加年度总决赛”——不评的两月,是指期终考试的那两个月吗?

张鹤鸣 发表于 2010-12-13 09:32

张老师对论坛的贡献,熊无法用语言描述,想来想去,只有两字:感动!
只是有一事不明白:“每月评出3名优胜者,全年共选拔33篇作品参加年度总决赛”——不评的两月,是指期终考试的那两个月吗?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12-13 08:58

总共11个月,评出33名,最后一月是年度总决赛,从33篇文章中再评名次。

巴人 发表于 2010-12-13 10:52

赞同

晓舟 发表于 2010-12-13 11:10

张老师的建议很好,学生是协会的接班人
我也会尽量找一些学生来论坛

鸽子树 发表于 2010-12-13 11:49

赞成!

孙三周 发表于 2010-12-13 14:02

俺坚决响应

筱枫 发表于 2010-12-13 20:35

不管是谁,发现一帖发一篇,
并且一次发多帖的,版主有权将其帖子删剩一帖。
------------------------------------------------------------
这又何必呢?来论坛发贴就应当鼓励呀!活跃论论还来不及呢,怎么还这么严厉地删贴?提出集中发贴建议就好,好的建议大家都会响应的。我这么想。

贺维芳 发表于 2010-12-13 20:41

本帖最后由 贺维芳 于 2010-12-13 20:42 编辑

15#筱枫

筱枫考虑得周到。
对不知道的朋友,我们要提醒。知道的朋友,请尽量遵守这个规则。

余途 发表于 2010-12-13 23:49

论坛究竟是整齐划一好,还是随意好,其实是各有各的好,不好一概而论。你的作品可以成为系列,放在一起看比较完整。但是个别作品单篇看就很有分量,有独立分析的价值,也不错呀。我们论坛又不是军营,为什么发帖都要那么讲纪律呢?在我看来,论坛要讲规则,但活跃更重要。我们是要鼓励多发帖,而不能设太多的条条框框限制发帖。况且若不是帖子违反国家法规及互联网规定,我们是不好随意删的。
归纳我的观点:你想做一个习武方阵,你就把作品都放在一起;你想单独耍一套拳,你就发单篇。我们都欢迎都欣赏。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12-14 08:33

那位会员的意见,我看主要是说有的朋友一次发了很多帖,把别人的帖全盖了.;P

筱兔的看法是从整体上讲,多彩论坛要鼓励多发帖:victory:

怎么使二者“河蟹”,各版版主多想点:loveliness:

鹤爷的提议:victory:,学生会员版的两位版主和他一起做出个方案,明年元旦启动挺好的!:handshake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12-14 09:07

只要不是恶意发帖或自以为是发帖,那就顺其自然吧——虽然不愉快的事曾经发生过。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12-14 09:28

什么叫"自以为是发帖":o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12-14 09:32

什么叫"自以为是发帖":o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12-14 09:28
本帖最后由 桂剑雄 于 2010-12-14 09:36 编辑


请看破折号后面的话:@:handshake

余途 发表于 2010-12-14 09:38

熊大爷,有人在私底下问我:自以为不是会发帖吗?;P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12-14 12:16

熊大爷,有人在私底下问我:自以为不是会发帖吗?;P
余途 发表于 2010-12-14 09:38
本帖最后由 桂剑雄 于 2010-12-14 17:52 编辑


记得一位语文学家说过,行文中只要意思说明白了,就应尽量不用“的”字。现在看来,他错了。那我改一下,将“只要不是恶意发帖或自以为是发帖,那就顺其自然吧——虽然不愉快的事曾经发生过。”改成“只要不是恶意或自以为是的发帖,那就顺其自然吧——虽然不愉快的事曾经发生过。”;P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12-14 15:18

行文中只要意思说明白了,就应尽量用“的”字:shutup:加不加"的","自以为是地发帖",还是含意不清的,的,的,......;P:lol

桂剑雄 发表于 2010-12-14 17:24

行文中只要意思说明白了,就应尽量用“的”字:shutup:加不加"的","自以为是地发帖",还是含意不清的,的,的,......;P:lol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12-14 15:18
本帖最后由 桂剑雄 于 2010-12-14 17:26 编辑


难怪蝉爷没理解我的意思!:lol 俺这里的“自以为是发帖”中的“发帖”,是表示“发表出的帖子”,重点是修辞“帖”这个字,想意会一下,没有动词的意思,所以没用“地”……而是选择了“的”:lol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12-14 17:42

强熊,的地不是我要说的,你的"自以为是"就是没用好嘛:loveliness:,自以为是的帖是不能禁的,我们发的帖都是自以为是的.你的那句话要这样说,就对了:只要不是恶意或违反网站规定的帖,那就顺其自然吧——虽然不愉快的事曾经发生过。好了,好了,不逗着闹了.;P:lol

文灿 发表于 2010-12-16 16:36

关于“学生会员”版块建设的建议:
1、现在上这个版块的几乎全是我的学生,希望研究会的老师们动员更多的同学一起来交流;
2、为取得家长和老师的支持,这个版块可以发一些优秀作文(可以是各种文体)。但作为寓研 ...
张鹤鸣 发表于 2010-12-13 08:11

严重赞同张老师的建议。我们的辅导班才刚刚开始,但还是要积极参与,最起码是给学员们提供一个学习提高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