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各位老师多多指教,谢谢
本帖最后由 不系之舟 于 2010-9-2 08:42 编辑让道
花狗喜欢惹是生非,蛮横霸道,在当地臭名昭著。
有一天,小鸡和花狗在一条小道上相遇。
花狗挑衅地说道:“我从不给自己瞧不起的人让道。”
小鸡不屑地说道:“我却恰恰相反。”立马绕道走开。
春成,你渐渐入门了,不错!虽然这篇题材不是很新,类似的有人写过,但我还是要表扬你。继续写下去,你很有希望。
建议:你可将你的文章贴到论坛的“新作交流”,听听大家的意见。
……
——就这样写,短小精悍的
恰恰相反
惹事生非
记得在一个小段子中读到过类似的内容,似乎写哪一个名人的事。
不过,在模仿之后,再有自己的创新,一定有希望!沈春成,加油!
欢迎新朋友:handshake
热爱是最好的老师,是名人说的,也是我的体会,将是小舟的经验。
在QQ和小舟聊过天。欢迎小舟!
热爱是最好的老师,是名人说的,也是我的体会,将是小舟的经验。
余途 发表于 2010-9-2 07:51 ↶
不系之舟——小舟?哈,还有晓舟!
不过,我知道,他的网名不是小舟。
恰恰相反已经改过来了,惹是生非应该没错,现在很多人都用“惹事生非”,应该属于积非成是吧
惹事:引起麻烦或祸害:惹事生非。
惹是非:引起麻烦或争端。
惹是生非:惹是非。
可见——
在使用中,“惹是生非”与“惹事生非”的意思相同,两个都是正确的。
但是,作为已经约定俗成的成语来说,还是宜用“惹是生非”,因为在成语词典中收录了“惹是生非”却并未“惹事生非”。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7328914.html
熊真棒:victory:
小舟加油!循序渐进,坚持不懈... ...
欢迎不系之舟!
新朋友欢迎新朋友!
不反对短小精悍;把故事写得具体形象更好;别人写过的题材最好有突破。
{:2_36:}嘻嘻,9月1号开学,迎来了一位新同学!欢迎!
:handshake
花狗喜欢惹是生非,蛮横霸道;P
花狗喜欢惹是生非,蛮横霸道;P
蝉亦戈 发表于 2010-9-2 17:21 ↶
吴氏生飞!:lol :lol :lol
小舟的原文是—— 花狗喜欢惹是生非,蛮横霸道,在当地臭名昭著。
欢迎!可以再多贴几篇,多写才能不断提高!
多写才能不断提高!
如果这样写寓言,肯定没有希望。应该转变方向了。
如果这样写寓言,肯定没有希望。应该转变方向了。
侯建臣 发表于 2010-9-3 15:59 ↶
请侯老师明示,尽管直言!
还有点疑惑想请教各位老师,寓言是否提倡尽量短小精悍
再次谢谢各位老师!
我的意思,不是说短不好,而是说创作寓言可以取巧,但不能这样取巧,如果在借用一些东西的时候,至少该加进一点自己的东西,而不是只把一个人的名字变成一个动物的名字就行了。
直言了,抱歉
直言了,抱歉
侯建臣 发表于 2010-9-4 11:33 ↶
假如只能听赞美的声音,我就不会叫侯老师直言了!
小故事之类的可以说看的比较多吧,很多东西在脑海里留有潜在痕迹,绝无有意抄袭之意。
不管怎样还是要给大家说声对不起。知我骂我,一任诸君。
再次谢谢侯老师,谢谢各位老师……
小故事之类的可以说看的比较多吧,很多东西在脑海里留有潜在痕迹——
是这样的,我有时会有这样的顾虑,有的作品搞不清是自己的创意,还是潜意识留有别人的东西。:loveliness:相信你不是有意的。
喜欢坛子里的直言不讳,很难得很有益。希望以后老师们也多批评我多挑刺儿。:victory:
:victory:应该这样,才有利于进步:handshake
喜欢就好,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