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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9-21 07:11

人家给发稼兄看的:"帮我买个单"

本帖最后由 蝉亦戈 于 2009-9-21 14:45 编辑

"帮我买个单"    
  
     同学聚会,自从毕业后,好多同学都混得有模有样,我却默默无闻,在一家工厂当制图员,每月和丈夫一起靠着不多的收入共同撑着这个家。我本不打算去,可禁不起同学们的一片盛情,只好答应。
  
   丈夫正在帮儿子复习功课,儿子就要上初中了,为了上一所好中学,这段时间丈夫没少操心,东奔西走,至今还没着落呢。看了儿子一眼,我走出了家门。
  
   天安酒店是高级酒店,我走进包房的时候,同学们都已到齐。还没坐稳,一张张名片就飞了过来,一看一个个不是总经理就是带长的,就连以前成绩总是甩尾的阿辉也当上了派出所所长。望着服务小姐端上眼花缭乱的菜肴,我真感叹自己孤陋寡闻,光这一桌就足以抵我三个月的收入了。
  
   阿辉像宴席的主人一样不停地招呼大家吃,不时地为这个斟酒、为那个夹菜,嘴里还说:"只管吃,算我的。"大伙也没任何拘束,一轮接一轮地交杯把盏、海阔天空地闲聊。酒足饭饱之后,天色已不早,此次聚会该结束了。可究竟谁埋单,我看大伙好像都没有要慷慨解囊的意思。
  
   这时候阿辉掏出手机,按了一串号码,然后说:"小李,今晚所里扫黄抓到人没有?哦!刚抓到———好!好!随便送一个到天安酒店来给我埋单。"说完,他得意地把手机放进了口袋,一旁的同学跟着哄笑起来。
  
   十五分钟不到,一个中年人就进来了,他看了账单,不禁皱了皱眉头,看来他身上的现钞也不足。他随即也拿出手机,拨了一串号码,说:"廖公吗?我是马校长呀!你儿子要转学读我们学校的事,我今天就给你拍板定下来了……不过我今晚请朋友吃饭,你过来埋单好吗?在天安酒店203包厢……"
  
   二十分钟后,有人敲了敲包厢的门,门被打开了。当我见到戴着副高度近视眼镜的丈夫站在门口时,我晕倒了……
  
   *本故事荣获2009年度最佳故事情节奖,年度最让人心酸故事奖,年度最佳搞笑短文奖,百姓评委会特别推荐奖

长白岳桦 发表于 2009-09-21 07:37

真实反映社会现实。

巴人 发表于 2009-09-21 08:45

哭笑不得。

马长山 发表于 2009-09-21 10:16

这个构思非常巧妙。

我们同学聚会,总是有人抢着埋单。有几个年薪50万以上(奖金另计);搞私企的就收入更高了。

也有下岗的。一般收入特别低的聚会就不来了。

一瓣心香 发表于 2009-09-21 11:33

天啊!教育也这么黑暗吗?作为一校之长,扫黄有份,受贿有份,还有什么资格当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作者的选材是不是有点不符合实际?当然,本文的构思是很好的。

余途 发表于 2009-09-21 11:44

我早上就来读了,中午再来,作为文学的技巧足够巧妙,作为社会现象,令人深思。

筱枫 发表于 2009-09-21 13:05

这个作者平时不快乐。反社会心理太严重。一篇让人服气的文章光有技巧是不够的。

晓舟 发表于 2009-09-21 14:17

呵呵,这个文章之前被我选用上手机杂志时修改了一下,一如筱枫所言,太“反社会”的文章是通不过审查的:(

还有一篇类似的小小说,分享给大家:

高招  
这时正是上班的高峰时段,前方堵车,一辆警车一拐,驶进了人行道。
就在这当口,前面闪出一名年轻的警察,他一挥手,车被迫紧急停下。
司机从车窗探出头来 ,声中带怒地问:“怎么回事?”      
小警察走上前来,给司机敬了一个标准的礼:“同志,你违反交通规则,请下车接受处罚。”     
“我是市局的。”司机傲慢地说。      
“不管是什么地方的,违反交通规则都要接受处罚。”      
司机哼了一声,向后摆头:“王局长在车里。”      
小警察向车后跨了一步 ,又敬了个礼。     
“行了”司机不耐烦地说:“局长要到局里开个紧急会议,赶时间,所以才……你快放行吧。”      
小警察一转身急跨两步,站在车前:“不行,不管是谁违反了交通规则都要接受处罚。”     
“你!”司机火了,“我说你怎么这么不给面子呢?”     
小警察仍然是那么平静:“执行法律是我的职责。”      
“你是哪个队的?叫什么名字?”司机大声问。      
“我是三大队的,名叫王小鹏。”     
“你们大队长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你是问他办公室的电话?还是问他家的电话?还是他的手机?”     
“好好好。”司机没法,只好下车,“你罚吧。”   
小警察开了罚款单,然后抬起头说:“同志,作为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尤其作为警察更应模范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因为你是局里的甚至是局长就可以违反交通规则;我们警察也不能因为你是局里的,甚至是局长而不处罚你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法律是给所有的人定的,没有特殊公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希望您这是最后一次违规。”
说着,将罚款收据和驾驶证双手递给司机,“请到工行交罚款”。说完,他向旁边跨了一步,让开路。      
司机一头扎进驾驶室,砰地关上车门,又一扭头狠狠地瞪了小警察一眼:“行!我记住你了。”
王局长到了局里直奔会议室,会议室里开会的人员都已到齐。     
“同志们”王局长坐下后严肃地说,“我今天来晚了,因为什么来晚了呢,因为我被一名小警察截住了。因为什么截住了呢?因为赶时间,我要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驾车上了人行道。这名小警察知道我是局长,知道我要开会,可没给面子,坚持进行了处罚。”
局长一拍桌子,“好!因为他懂得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他不畏官、不怕权,好样的。我担任局长四年来,曾多次因为赶时间违反交通规则,可都没有受到处罚,有些警察看到是我的车反而还给我敬礼。只有这次我受到了处罚,罚得好。如果我们的警察都能像这名小警察,他叫……噢,他是三大队的,叫王小鹏。要是我们的警察都像他那样严格执法,我市的交通秩序一定会有很大的变化;如果我们的干部能像他那样,我们的警察队伍就会出现一大批严格执法的榜样。”
王局长激动地站了起来,“我们就要用这样的干部,三大队尚缺一名副大队长,我提议,把这名小警察破格提拔为副大队长。”     
说着,王局长第一个举起了右手,环顾四座,所有的人都举起了右手。     
晚上王局长回家,开门的正是白天截他车的那名小警察王小鹏。     
“怎么样?”王小鹏有些紧张地问。     
“通过了。”王局长笑着把公文包递给王小鹏。      
王小鹏一下抱住了王局长:“三叔,你这招实在是高啊!”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9-21 14:57

这篇东西是人家给发稼兄看,发稼又转给蝉看的,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用"转发"不够准确,故我改了一下帖的标题;P大家继续讨论:handshake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9-21 15:25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09-9-21 15:29 编辑

据本人初步搜索发现,《帮我买个单》原来题目是《就我没白吃》,作者为黄艳梅。该文最初发在西祠胡同网,后被人推荐发表在2006年第10期《青年文摘》(绿版)。后来还被《党员文摘》等报刊转载。网上转发很多。

    有些网友对于该文评价颇高,有些网友对该文却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http://www.tophw.com/Html/youth/lvban/Class148/3652420090302005700.html

http://cn.qikan.com/Article/dywz/dywz200611/dywz20061133.html

晓梦 发表于 2009-09-21 16:27

构思巧妙,令人深思。

贺维芳 发表于 2009-09-21 17:22

本帖最后由 贺维芳 于 2009-9-21 17:24 编辑

如果我们的社会上所有的经理和“长”们,都像《帮我买个单》 和《高招》中的人物那样,我们这些非经理、非“长”的人,还活个什么劲儿啊?这算不算以偏概全啊?

巴人 发表于 2009-09-21 18:17

社会就是这样。冰山一角。

马长山 发表于 2009-09-21 23:53

最近看马克吐温的小说,很多都夸张得没边没沿,非常过瘾。文学不能与真实划等号。

巴人 发表于 2009-09-22 07:55

笑对生活,你的心中才会阳光灿烂。

鸽子树 发表于 2009-09-22 09:07

“买单”:构思精巧,启人深思。

鸽子树 发表于 2009-09-22 09:12

“高招”真高!

清浅 发表于 2009-09-22 09:58

冰山一角,未必全是夸张!

wgidcw 发表于 2009-09-22 10:42

我已经在很多报刊看过此文。一篇小小说,能够让这么多的人产生共鸣,说明了什么?说明它来源于现实,而且是绝对真实的生活写照!

海星 发表于 2009-09-22 12:39

曾经拜读过。

张培智 发表于 2009-09-22 18:15

读些滕刚的小小说,也讽喻味十足。

二秋树 发表于 2009-09-22 19:59

"帮我买个单"   “高招”---有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