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寓言网论坛

贺维芳 发表于 2009-09-13 14:06

向大家求助,急

本帖最后由 贺维芳 于 2009-9-13 15:19 编辑

大家好!
   暑假里,我为一家电视台整理了80多个儿童寓言故事,用来制作动画片。今天,对方通知我,他们已经决定全部采用我的这些寓言故事,现在,他们的第一阶段制作已经开始,先制作26集,急需我和他们签合同,要求我明天就把合同书发过去。
    因为我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不知道怎样的合同内容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幸好,论坛上有许多有经验的老师,我向大家求助,希望得到大家的指教。
    在这里,我先表示十二万分的感谢!
   
    另外,我补充一点,在谈稿酬的问题时,由于我的经验欠缺,误把一般杂志上发表寓言的稿酬当成了电视剧本的稿酬。过后,才知道做了傻事。我觉得对不起“寓言”,把它贱“卖”了。这也算是一个教训,说出来,给大家提个醒。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9-13 15:37

index.html#/thread-2890-1-1.html
维芳,好事啊!:victory:你先看看这个,非三言两语可说清的,薯名权等都要写进去.剧本稿酬可能鹤爷知道:handshake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9-13 15:44

index.html#/thread-2168-1-1.html
你再看看这个,祝鹤爷和维芳,双喜:victory:

张鹤鸣 发表于 2009-09-13 19:00

稿酬没有标准,过去在专业剧团,创作一个大型戏曲剧本,拿首演报酬(大约一、二千元),然后每演出一场给收入提成(大约3%左右)。离开剧团后,业余创作从来没定价格,有的给三百,也有五百、一千、两千、有一次给六千(是小戏曲),我请客了。十年前与木偶剧团签过合同,每本给六千(共七本)。去年,瑞安市拨三十万创作“高则诚”的剧本,问我干不干,这是个大工程,需要大块时间,与教学相矛盾,我放弃了。至于电视台,也曾经找我和金江老师签约,说不知有没有经济效益,不给报酬,只给光盘。金老师说我拿这许多光盘干啥?合作没有成功。维芳说的事要看具体效益,很难有什么标准可说。

余途 发表于 2009-09-13 19:06

有以上两位老师参谋,应该可以救急了。:)

贺维芳 发表于 2009-09-13 20:39

谢蝉爷,谢张鹤鸣老师,真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谢兔爷关注!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9-14 07:52

对方通知我,他们已经决定全部采用我的这些寓言故事,现在,他们的第一阶段制作已经开始------别忘了给他们要样片,让晓舟拿到这里来给大家欣赏:lol

杨绍军 发表于 2009-09-14 08:55

好事呀!祝贺!

晓舟 发表于 2009-09-14 10:29

寓言和动漫结合,是个不错的路子

筱枫 发表于 2009-09-14 12:28

好!祝贺!!!

贺维芳 发表于 2009-09-14 15:41

谢谢大家!

“别忘了给他们要样片,让晓舟拿到这里来给大家欣赏 ”

遵命!对方答应给光碟,如果没有意外,大约2、3个月以后就可以拿到。只是,人家说了,那个制作动画的人付出的劳动更多,人家署名第一作者,我只能是第二作者。

桂剑雄 发表于 2009-09-14 21:02

人家署名第一作者,我只能是第二作者

这个不应答应,因为作者就是作者,不存在第一第二的问题。如果制作动画的人付出的劳动更多,那应该是酬劳方面的事情。另外,那个人的署名完全可以和作者分开的,如署成“动画制作”等等……

钱欣葆 发表于 2009-09-15 06:37

本帖最后由 钱欣葆 于 2009-9-15 07:12 编辑

“只是,人家说了,那个制作动画的人付出的劳动更多,人家署名第一作者,我只能是第二作者。”
      
      应该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署名方式”,这样署名比较妥当:

                     寓言原创:贺维芳             动画制作: ×××

                                    ××音像出版社出版(或者××唱片公司出版)



         出版合同中还应该专门加入相关条款:
     一、动画播放出作品题目时,必须同时播出“寓言原创:贺维芳  动画制作: ×××”。
     二、光盘上、外包装上和相关销售宣传品上都应该有原创作者的署名。
        如果签订的出版合同中不明确以上内容,一旦发现没有署名或者署名有问题就晚了。

      
       你应该和有资质的出版方直接签订正规的出版合同。他们都懂得版权法,不可能让原创作者成为“第二作者”的  
                                                                                                    钱欣葆 09-09-15

蝉亦戈 发表于 2009-09-15 07:01

:):victory::victory:

贺维芳 发表于 2009-09-15 20:50

钱老师的指点如醍醐灌顶。可是,授权书已经发了,将来弄出个什么样子来也不知道。不过我已经把钱老师的建议写信告诉了对方,但愿能补救。这算是个教训,也是积累经验吧。

二秋树 发表于 2009-09-16 09:16

祝老乡心想事成!

笑尘天涯 发表于 2009-09-16 11:03

祝贺!

贺维芳 发表于 2009-09-17 05:09

:handsh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