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寓言高手:两个结尾,那个更合适些。
乌龟成名以后由于兔子在比赛途中打盹失误,被乌龟轻易取得胜利后,《明星日报》和森林电视台相继对乌龟进行专题报道,称赞乌龟具有顽强不屈精神,体现了新时期动物公民负重奋进、敢于拼搏的优秀品质,是动物世界全体公民学习的榜样。
乌龟从此一夜成名,被邀请到各个动物部落演讲,动物们对乌龟的执着取胜的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争着与乌龟合影、请乌龟签名留念。
可是,也有个别动物对乌龟成名表示有不同的看法。黄狗说:“如果白兔不是感到与乌龟赛跑太没劲,在途中打盹过了头,乌龟怎么可能跑得过白兔。所以,乌龟不过是侥幸取胜,决不是凭自己的实力。所以,对它的褒奖太言过其实了。”
就连蚂蚁都说:“如果真的比速度,恐怕它连我都胜不了。”
这些话传到乌龟的耳朵里,令乌龟很气愤。乌龟想,平时和睦相处的朋友,看到自己一成名就眼红,不仅以怀疑的目光看待自己,甚至说出损害自己名誉的话来,真想不到黄狗和蚂蚁竟是这样的卑鄙小人。
结尾一
于是,乌龟在《明星日报》控诉黄狗和蚂蚁搬弄是非、造谣诽谤。并以名誉侵权为由,将黄狗和蚂蚁告上动物法庭。
法庭受理乌龟的名誉侵权案后,委派黑猫律师作为乌龟的代理律师。黑猫在调阅案卷,并进行相关案情调查后,建议乌龟撤销对黄狗和蚂蚁的上诉。理由是:指控名誉侵权的事实依据不足,官司胜诉的可能性极小。
听了黑猫的劝告,乌龟想:“是啊,万一我打官司达不到预期目的,反而让黄狗和蚂蚁因打名人官司出名,就更不值得了。”
乌龟进退维谷,陷入了无尽的烦恼和痛苦之中。
结尾二
于是,乌龟在《明星日报》反击道:“黄狗和蚂蚁看到自己成名了,就找出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试图以诋毁我声誉的方式达到自己成名的目的,它们是动物世界的卑鄙小人。”
面对乌龟的反击,谁都没再说三道四。但乌龟发现,从此以后,以前的朋友越来越疏远自己了。
容不得批评和质疑,是大多数成名者的一大弱点。
斗胆直言:结尾二比较好。但还可改。
就写法而言,如果指明示寓意还是暗含寓意,这是有区别的。其中个人喜好不同起很大作用吧。比如我就喜好不直说。
:Q 我扮装了一下高手,还是请真正的高手出来吧。
各有各的妙处,视情况而定。可以搞个有很多种结尾的寓言。: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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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搀和一下:我喜欢结尾二。(寓意清爽,不含糊。)
偶不是高手,我也喜欢结尾二(理由同筱枫一样)
此文(结尾二)曾在“中华杂文网博友圈”加为精华博文,后觉意犹未尽,增加了些内容,但改来改去也还是自认结尾二简洁明了些,故晾出来请各位指教。再次谢谢。
应该说,结尾一也不错,有让人回味的地方。当然,如果能删去最后一段的话。
原帖由 桂剑雄 于 2008-11-28 17:56 发表 ↶
应该说,结尾一也不错,有让人回味的地方。当然,如果能删去最后一段的话。
谢桂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