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寓言网论坛

晓舟 发表于 2008-05-19 08:53

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筱枫 发表于 2008-05-19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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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之伤
国之殇

举国哀悼,死难同胞一路走好!

榴斋 发表于 2008-05-19 22:07

深切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深切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汽笛悲鸣天也泣

国旗半降泪长流

  

这些天,噩耗总揪心,日月无光惊地震

此一刻,时间犹止步,天人同泪祭国殇

晓舟 发表于 2008-05-21 09:34

网上公祭:
http://www.ttniao.com/jnhy.php?jnhy_id=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