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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许 发表于 2008-05-02 18:00

野狼的生存法则

野狼的生存法则

                                LAOXU

野狼集群而生活,十多只聚在一起。
他们有管理制度,头狼掌管着权力,
头狼经竞争当选,公狼母狼都可以。
然后再选定配偶,当狼后共同维持。

或当狼王敬狼后,协助她执掌权力。
这权力受到尊重:领导进攻展示力。
有猎获时不争抢,最先食肉得先机,
然后是身强健者,弱小者最后得食。

如已没有待下次,忍饥挨饿再拼力,
追撵捕杀被猎者,为获饱食需努力!
饥饿的狼最凶猛,只为吃饱解肚饥,
集群进攻不放弃,就是这样个道理。

野狼集群强有力,从来不争强斗气,
既使竞争当狼王,失败者认败服气,
取胜者见好就收,不做赶尽杀绝事,
在多日无猎获时,群狼饥饿不得食。

无奈扑杀弱小狼,度难关维系强势。
弱肉强食是法则,生存有方成为理。
人们用竞争法则,促进发展创价值。
狼性是否可推崇?看你理解的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