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作者署名权 樊发稼
尊重作者署名权樊发稼
此文写于去年7月,记得发过博客。文之主意似乎未被重视,特再发于此。
——2013年1月6日晨志
15日晨浏览微博,发现有人使用我的童诗《问银河》,因不知道作者是我,故使用时未署我的名。但这位同志(《小学生拼音报》主编张梅霞女士)比较负责,特向我本人和别的朋友打听。我直接给梅霞回发了电子邮件,说明我确是这首诗的作者(此诗我创作于1980年夏,初载于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青少年之友》1980年第4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小喇叭》节目同年8月17日播出)。她很快在微博上说:“看来确实是樊老师作品。”
下面是我在微博上所见:
◆◆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西山书客谭旭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樊发稼老师的一首诗。 (7月15日 07:54)
◆◆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peonygreen:建议发布这种诗歌时,把作者名字也排上,这本不费什么力气,也不占什么版面,却是对原创者的尊重。 (7月15日 08:02)
◆◆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梅霞:回复@peonygreen:同意!我一直都是标注作者名的,这首诗在网上搜了半天,没搜出作者,就没标(樊按:梅霞,看来你没有仔细搜索或搜索不得法,其实只要打上作品篇名,立即会出现很多信息,说明诗作者是“樊发稼”。)据谭旭东老师说作者是樊发稼老师,我再求证一下。 (7月15日 10:06)
◆◆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梅霞:回复@西山书客谭旭东:@樊发稼樊老师,这首诗是您的作品吗? (7月15日 10:07)
◆◆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樊发稼:梅霞你好!这首诗的的确确是我的作品呀,曾被香港语文读本和北师大版小学语文教材等用作课文。网上也应该能搜到。樊发稼 (7月15日 18:12)
梅霞:回复@樊发稼:看来确实是樊老师作品。 (7月15日 22:18)
我这首《问银河》曾被多种选本选用,绝大部分都署了我的名。收入以下语文教材的,则是全部署我名的:
《问银河》载《语文》小学一年级下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近2002年11月出版。
《问银河》载《现代小学语文》第四册(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实验课本),科学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
《问银河》 载人教版小学语文第四册。
《问银河》载苏教版小学语文第四册(二年级下册)。
《问银河》 载长春版小学语文(二年级上册)。
《問銀河》載香港《現代中國語文·小四上二》(香港現代教育研究社2004年版(繁體字)。
署名权,是作品作者的基本权利,不可侵犯,受到法律保护。可我本人及我的一些作家朋友,经常遇到野蛮侵权,包括被无端剥夺署名权。
这里,我只说署名权问题。有各种情况:有的确是不了解或不懂得著作权知识,一经指出,他们会诚恳接受批评,并很快采取补救措施(包括向作者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但也有的人——主要是一些以赢利为目的的不法书商——明知故犯,逃避给作者付酬(具体情况说来话长,此处不赘)。
这里我想强调:在出版物上公开使用别人作品,不征得作者同意,不署作者名字,这种做法不仅搅乱了出版秩序,而且对作者危害很大。其“危害”在于以讹传讹。你这本书上没署名(或署“佚名”,即作者名字不详),别人再从你的书上转抄,便成为无名氏作品了!
为止住这种情况继续发生,我建议(也是要求):
一、明明知道是原创作品,一时弄不清作者是谁请不用使用(作者逝世满50年、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者除外);
二、书商(图书出版公司)与出版社“合作”出书,出版社必须认真终审,把好书稿质量关,严格要求书商遵守、执行有关法规;明显违规者不得出版;
三、出版社应认真监督、严防书商克扣或变相盘剥作者的行为和做法;
四、敦请主管出版工作的政府部门,整顿出版秩序,杜绝出版违规运作的出版物;
五、对图书选编者、主编者实行必要的资质论证,摒除不熟悉专业的冒牌“专家”随便编书的乱象。
2012年7月15日得意于北京恩济庄,7月16日草写
樊老的建议太好了!只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啊?
作者署名权问题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作者来说。
我遇到的 署名权侵权 现象有三种
一、佚名
二、改名字
三、署名“本刊编辑部”(如《小天使报》)
这都是无耻的剽窃行为。
作者署名权问题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作者来说。
我遇到的 署名权侵权 现象有三种
一、佚名
二、改名字
三、署名“本刊编辑部”(如《小天使报》)
这都是无耻的剽窃行为。
在樊老的博客上读到过此文。樊老新年好!
樊老的建议太好了!只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啊?
作者署名权问题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作者来说。
我遇到的 署名权侵权 现象有三种
一、佚名
二、改名字
三、署名“本刊编辑部”(如《小天使报 ...
贺维芳 发表于 2013-1-6 08:16 ↶
是啊,尤其现在的网络时代,更需要一份与之相适应的法规才行啊。
樊老的建议太好了!只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啊?
作者署名权问题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作者来说。
我遇到的 署名权侵权 现象有三种
一、佚名
二、改名字
三、署名“本刊编辑部”(如《小天使报 ...
贺维芳 发表于 2013-1-6 08:16 ↶
:victory: :)
2#贺维芳
尊重作者署名权。:victory: :)
尊重作者署名权。:victory: :)
本帖最后由 贺维芳 于 2013-1-18 05:18 编辑
:victory:
为了压主页上的违法广告,灌一次水。
:victory:
为了压主页上的违法广告,灌一次水。
:victory:
为了压主页上的违法广告,灌一次水。
贺维芳 发表于 2013-1-18 05:17 ↶
再顶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