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作者署名权 樊发稼
尊重作者署名权樊发稼
此文写于去年7月,记得发过博客。文之主意似乎未被重视,特再发于此。
——2013年1月6日晨志
15日晨浏览微博,发现有人使用我的童诗《问银河》,因不知道作者是我,故使用时未署我的名。但这位同志(《小学生拼音报》主编张梅霞女士)比较负责,特向我本人和别的朋友打听。我直接给梅霞回发了电子邮件,说明我确是这首诗的作者(此诗我创作于1980年夏,初载于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青少年之友》1980年第4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小喇叭》节目同年8月17日播出)。她很快在微博上说:“看来确实是樊老师作品。”
下面是我在微博上所见:
◆◆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西山书客谭旭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樊发稼老师的一首诗。 (7月15日 07:54)
◆◆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peonygreen:建议发布这种诗歌时,把作者名字也排上,这本不费什么力气,也不占什么版面,却是对原创者的尊重。 (7月15日 08:02)
◆◆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梅霞:回复@peonygreen:同意!我一直都是标注作者名的,这首诗在网上搜了半天,没搜出作者,就没标(樊按:梅霞,看来你没有仔细搜索或搜索不得法,其实只要打上作品篇名,立即会出现很多信息,说明诗作者是“樊发稼”。)据谭旭东老师说作者是樊发稼老师,我再求证一下。 (7月15日 10:06)
◆◆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梅霞:回复@西山书客谭旭东:@樊发稼樊老师,这首诗是您的作品吗? (7月15日 10:07)
◆◆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评论
樊发稼:梅霞你好!这首诗的的确确是我的作品呀,曾被香港语文读本和北师大版小学语文教材等用作课文。网上也应该能搜到。樊发稼 (7月15日 18:12)
梅霞:回复@樊发稼:看来确实是樊老师作品。 (7月15日 22:18)
我这首《问银河》曾被多种选本选用,绝大部分都署了我的名。收入以下语文教材的,则是全部署我名的:
《问银河》载《语文》小学一年级下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近2002年11月出版。
《问银河》载《现代小学语文》第四册(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实验课本),科学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
《问银河》 载人教版小学语文第四册。
《问银河》载苏教版小学语文第四册(二年级下册)。
《问银河》 载长春版小学语文(二年级上册)。
《問銀河》載香港《現代中國語文·小四上二》(香港現代教育研究社2004年版(繁體字)。
署名权,是作品作者的基本权利,不可侵犯,受到法律保护。可我本人及我的一些作家朋友,经常遇到野蛮侵权,包括被无端剥夺署名权。
这里,我只说署名权问题。有各种情况:有的确是不了解或不懂得著作权知识,一经指出,他们会诚恳接受批评,并很快采取补救措施(包括向作者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但也有的人——主要是一些以赢利为目的的不法书商——明知故犯,逃避给作者付酬(具体情况说来话长,此处不赘)。
这里我想强调:在出版物上公开使用别人作品,不征得作者同意,不署作者名字,这种做法不仅搅乱了出版秩序,而且对作者危害很大。其“危害”在于以讹传讹。你这本书上没署名(或署“佚名”,即作者名字不详),别人再从你的书上转抄,便成为无名氏作品了!
为止住这种情况继续发生,我建议(也是要求):
一、明明知道是原创作品,一时弄不清作者是谁请不用使用(作者逝世满50年、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者除外);
二、书商(图书出版公司)与出版社“合作”出书,出版社必须认真终审,把好书稿质量关,严格要求书商遵守、执行有关法规;明显违规者不得出版;
三、出版社应认真监督、严防书商克扣或变相盘剥作者的行为和做法;
四、敦请主管出版工作的政府部门,整顿出版秩序,杜绝出版违规运作的出版物;
五、对图书选编者、主编者实行必要的资质论证,摒除不熟悉专业的冒牌“专家”随便编书的乱象。
2012年7月15日得意于北京恩济庄,7月16日草写
作者署名权问题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作者来说。
我遇到的 署名权侵权 现象有三种
一、佚名
二、改名字
三、署名“本刊编辑部”(如《小天使报》)
这都是无耻的剽窃行为。
在樊老的博客上读到过此文。樊老新年好!
樊老的建议太好了!只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啊?
作者署名权问题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作者来说。
我遇到的 署名权侵权 现象有三种
一、佚名
二、改名字
三、署名“本刊编辑部”(如《小天使报 ...
贺维芳 发表于 2013-1-6 08:16 ↶
是啊,尤其现在的网络时代,更需要一份与之相适应的法规才行啊。
樊老的建议太好了!只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啊?
作者署名权问题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作者来说。
我遇到的 署名权侵权 现象有三种
一、佚名
二、改名字
三、署名“本刊编辑部”(如《小天使报 ...
贺维芳 发表于 2013-1-6 08:16 ↶
:victory: :)
2#贺维芳
尊重作者署名权。:victory: :)
尊重作者署名权。:victory: :)
:victory:
为了压主页上的违法广告,灌一次水。
:victory:
为了压主页上的违法广告,灌一次水。
贺维芳 发表于 2013-1-18 05:17 ↶
再顶一次。